实施县管校聘对教师权益有何利弊。县管校聘,关键是管,重点,难点在聘,作为教师是没有人赞同县管校聘的,✍6最初的县管校聘政策只是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中实行,而现在许多地方的高中也开始实行县管校聘了,县管校聘政策的初衷是平衡教育资源、调动教师积极性。
1、县管校聘好不好?
县管校聘政策的初衷是平衡教育资源、调动教师积极性。实际情况是这两点都事与愿违,出台这个政策的前提是:✍1认为农村的教育师资水平比县城的要差,✍2认为固有编制的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县管校聘实际操作出现的问题:✍1首轮落聘教师转到农村学校,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落聘的教师貌似应该是不够优秀的,那么,这样下去,农村的师资岂不越来越差!✍2各个学校的校长在选聘中权力过大,不可能不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3许多学校采用演讲打分应聘的方式,既不能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也不能保证公平公正,✍4转岗轮换教师的生活问题没有被纳入人文关怀之中。县城的教师轮岗到农村,交通问题如何解决?如果能在农村解决住宿,这岂不是让已成家的教师“妻离子散”吗?这岂不是有违人道,有违社会和谐吗?✍5为了能够首轮不落聘,老师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应聘条件上,放在打理人际关系上了,人心惶惶,如何提高教学积极性,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呢?✍6最初的县管校聘政策只是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中实行,而现在许多地方的高中也开始实行县管校聘了,
2、如何看待今年起全面推行县管校聘?县管校聘对教师权益有何利弊?
县管校聘今天看来是大势所趋,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必走之路。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推进县城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实施县管校聘对教师权益有何利弊?一,在县管校聘中教师权益将会进一步得到体现1,教师有参与权和表决权,教师有权对学校的聘用(竞聘)方案,办法,实施细则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作出结果表决(同意,不同意)。
2,教师有自主选择权,教师自主选择更宽,空间更大。可以根据方案中设置的岗位,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管理岗位,班主任岗位,年级语文,数学,或者其它学科岗位,3,教师有申辩权,申诉权。认为在聘用(竞聘)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有权提出申辩,学校应给予答复,对聘用结果不服,认为自己有理的可以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议或申诉,
二,县管校聘中对教师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害,也是教师最担心的事。主要体现在聘用(竞聘)中是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合情合理,因为校聘是双向选择,即教师选择和学校领导选择(认定)相结合。如果学校领导在聘任中不公正,不公平,教师权益就有可能受损,教师选择(竞聘)适合自己特长,实际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认为自己符合满足。
而学校领导不聘任,不认可,要另聘他人,而且理由不充分,可能损害教师权益,三,如何保障教师权益?1,教师参与制定,讨论,修改竞聘办法,实施细则。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竞聘过程全部公开。3,竞聘过程合规合理,4,择优聘用,以理服人。5,允许落聘人员申辩申诉,总结:县管校聘涉及全体教师利益,应高度重视,慎重对待,稳步推进。
3、县管校聘的初衷是什么?
县管校聘的初衷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老师在县域内进行合理流动,充分发挥老师的专业特长,增强老师的竞争意识和提高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优胜劣汰,打破了老师在一所学校任教一辈子的局面,促进教育上新台阶,县管校聘就是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由学校人变为教育系统人,老师的组织关系不在属于学校,由县域教育系统统一管理,每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聘任。
校长聘任学校中层领导,然后聘任班主任,由班主任聘任学科教师,202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农村学校和城里学校最大的区别就是教育资源不平等,县城学校拥有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而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匮乏,现在很多农村学校都面临倒闭状态,有些村小已经倒闭,校舍空置或者另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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