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验收的法条

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部法字1993第814号)第八条(二)款: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 一个月内 应当组成由城建(包括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规划、房地产、工程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及住宅小区经营管理单位参加的综合验收小组。 第十二条 未经综合验收,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使用的,由政府------吊销开发单位资质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有参考价值吗?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介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交工验收(3)竣工验收(4)项目后评估(5)奖励与考核(6)附则六部分内容。其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总则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第三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招标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第四条 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有哪些

申报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组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原始文件9、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1、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2、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4、质保资料及工程技术管理资料15、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17、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有哪些

4,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竣工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中应遵守的程序和标准。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而制定的。该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中应遵守以下程序和标准:1.建设单位在工程结构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向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按照竣工验收规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自查和整改,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和鉴定,确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3.监理单位应对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审核整改情况的真实性,确定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4.验收机构依据验收标准、验收方案和验收程序对建筑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合格后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强化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在竣工验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竣工验收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性、材料质量、工程质量缺陷等。此外,还包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地手续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把关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对于建筑工程各方面的要求非常高。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中应遵守的程序和标准,有利于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5,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办事机构:上海市*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1、应具备的条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技防工程
上海市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规定? 办事依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办事机构:上海市*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  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1、应具备的条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内容)全部完成,并在系统调试正常并试运行一个月后,应进行技防工程竣工验收。  2、需办理的手续  申请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从业单位应向市局技防办报送下列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技防工程合同复印件;  (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3)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4)《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复印件;  (5)《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复印件;  (6)工程竣工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原件;  (7)工程正式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  办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1、办事顺序  市局技防办收到从业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后,应组织技防工程所在地*分县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及技术专家召开竣工验收会。技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在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后,由验收小组填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交建设单位、从业单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2、办事时限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局技防办应在10日内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下面是上海的标准,但各地差不多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试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外墙,屋面,防水,内墙,门窗,消防,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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