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最新消息,离石公租房最新信息第三批今年能公示吗
来源:整理 编辑:济南本地生活 2022-10-25 18:46:26
1,离石公租房最新信息第三批今年能公示吗
能的,第三批公租房的申请工作已经结束,所有材料均在审核中,争取元旦前公示。
2,我2020年元月份申请的公租房怎么到现在还查不到又说是系统更新
这个只能等候通知了,审核一般需要较长时间。随时关注当地住建局网站最新公租房公示信息,或电询房管部门。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查到查询入口,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
3,2020年宜昌市还有没有公租房可以申请得啊
2020年宜昌市当然有公租房可以申请的。如果你的条件达到了,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4,江苏公租房新政91实施 租金打七折
记者从23日举行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新政将于9月1日起实施。将要实施的《办法》规定,全省公租房租金必须控制在同地段市价的70%左右。同时,江苏还对“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专门定义。
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介绍公租房新政,为体现公益性质和不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办法》规定: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办理分户产权证、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上市交易等。
公租房新政《办法》率先对“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基本概念进行了定义。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提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江苏规定,家庭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公租房新政“新就业人员”特指大中专院校毕业、具有就业地户籍的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泛指外来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不分学历、职业、行业。
公租房新政《办法》与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起构成了江苏省住房保障制度
5,北京公租房管理细则出台 外来人员获准申请
10月12日,北京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都将首次被纳入公租房准入范围。 在公租房资质审核上,将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分配上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 此前信息表示,首个配租的“大众”公租房项目预计为石景山区远洋山水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提供550套住宅,可在年内交付使用。 该次会议要求,北京市、区县政府应按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鼓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运营公租房。产业园区北京公租房管理机构要组织建设、筹集公租房。 会议强调,要依托社区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努力解决人户分离带来的管理难题。收集信息,摸清底数,保障公租房租赁的公平公正,为真正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北京市区、县住保部门要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营北京公租房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和检查。依照规定定期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防止拒交租金、转租等违规情况发生。 北京从2009年开始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落实公租房项目98个、10.3万套,年内将配租1万户以上。
6,兰州市城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公租房怎么查询
查公租房申请进度:1、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查到查询入口,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2、如果申请通过,一般会有电话通知,或者是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如何租公租房的最新相关信息
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公租房申请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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