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家级领军人才

首先是在某个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并处于领先地位;其次在某个领域的科技发展起到某种引领和带动作用。这两点是构成科技领军人才的充分必要条件。第三,科技领军人才是在实践中间自然形成的,不是行政部门上级单位任命的。第四,科技领军人才是多类型、多层次的。第五,科技领军人才是受一定的时间所限,随时间的推移而动态变化的。他今天是这个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明天、后天就不一定。第六,科技领军人才也有空间所限。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都有相应层级的科技领军人才。

什么是国家级领军人才

2,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周期

3年。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周期原则上定为3年。培养对象每年向市农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备案。培养期间,农业领军人才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则享受上海领军人才相关扶持政策,不再叠加享受农业领军人才的有关资助政策。注意。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农业农村科研杰出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实施农业农村领域“引才计划”,加快培育一批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突出服务基层导向。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落户。

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周期

3,深圳领军型人才条件

深圳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如下:深圳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须在近五年内获得以下奖项:1、各类国家级奖项的一等奖、二等奖、及特等奖;2、长江学者成就奖;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4、茅盾、鲁迅文学奖;5、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人须为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6、其他奖项。获得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性等称号的也在国家级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内。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新引进人才的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时,应当告知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的条件和程序。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第二十五条 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将公租房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或者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企事业单位,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

深圳领军型人才条件

4,杭州市级领军人才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荣誉;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一等奖;世界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C类: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国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D类:市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二等奖;正高或特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等;省部级百强榜董事长、总经理;E类:高级人才:正高、副高或高级技师+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杭州市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依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 7.积极培育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更好统筹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在继续重视引进培育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同时,加大对国家“万人计划”人才的支持力度。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可按规定认定为B类人才(杭州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政策待遇,与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一并管理服务,享受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政策待遇。制定实施市级配套政策,国家“万人计划”人才获得国家或省特殊支持经费资助的,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22.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将E类人才(杭州市高级人才)租赁补贴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后每2年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模式。允许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落户申请购房或租赁补贴。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四县(市)工作的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际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相一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市级购房或租赁补贴。

5,领军人才选拔标准

法律分析: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并符合下列条件:1、道德素质过硬。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2、专业贡献重大。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4、引领作用显著。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5、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法律依据:《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第一条 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是全国新闻出版行业各领域最高层次的专家或带头人,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被评聘为新闻出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个别资深专家和各领域的代表人物不受此限)。其中,45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的比例。 (三)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第二条 学术领军人才条件:有较高的新闻或出版理论研究水平,出版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准和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论文,主持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以上与本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课题,担任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第三条 业务领军人才条件:有较高的新闻采编或出版选题策划与编辑业务水平,有同行公认的高水平业绩,其成果在国家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及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过国家级新闻或出版奖项。第四条 管理领军人才条件: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深刻了解新闻、出版领域状况,积极探索创新国家和地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与执法的思路和方式,在国家和地方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进程中取得突出成绩,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条 经营领军人才条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能力,大胆探索出版单位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在出版单位自身经营管理和国际化营销工作中业绩突出,在产业化建设和版权贸易工作中成果显著,引领本单位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造出为同行所公认的品牌产品和经营模式。第六条 技术领军人才条件:有较高的印刷、复制、校对、发行技能水平,在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创新,采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生产和发行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获得国务院政府特贴及省部级以上新闻出版等业务奖项的可优先推荐。不具备上述个别条件,但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工作要坚持优中选优、涵盖各领域及专业方向的原则,每年在全国遴选25-30人,以构成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国家队”。

6,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是什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  5、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级建筑大师。  4、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各类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鲁班奖获得者前3名。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获得者。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3、省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  6、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3名;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2、通过综合考评的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  3、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获得者;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  4、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  5、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6、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参考内容:杭州高层次E类人才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

7,宁波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顶尖人才1.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性权威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单位第一完成人。2.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3.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4.近5年,拥有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1,下同)境外总部首席技术官任职经历者。5.在社会贡献、行业公认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的其他顶尖人才。二、特优人才1.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3.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第2、3位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4.长江学者;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学艺术、工艺美术领域国家级协会主席、副主席;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中华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见说明2,下同)。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6.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宁波市杰出人才。7.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3,下同)校长、副校长;体育项目国家队主(总)教练;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8.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特优人才。三、领军人才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负责人。2.省级“千人计划”专家;省级“万人计划”专家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3.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浙江省创新团队带头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优秀教师;浙江省功勋教师;“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长江韬奋奖获得者;文化部优秀专家;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获得者。6.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华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省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7.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8.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第2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鲁班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9.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10.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11.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教授;奥运冠军或直接带训教练、体育项目国家队教练。12.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13.管理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14.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四、拔尖人才1.宁波市“3315计划”“泛3315计划”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宁波市“3315资本引才计划”团队带头人。2.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宁波市优秀海外留学人才。3.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前2名),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的国家级课题的人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前2位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前2位完成人)。5.文学艺术、工艺美术领域省级协会主席;省级文艺机构主要负责人;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美术奖金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主创、舞蹈荷花奖获得者;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得者。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7.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城市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浙江省国医大师;浙江省名中医。8.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9.省级技术能手;省级首席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10.奥运项目世界冠军或直接带训教练、体育项目国家级教练、省级体工队主(总)教练。11.宁波市纳税前100名大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管理资产超过1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12.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拔尖人才。五、高级人才1.通过综合考评的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2.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的国家级课题的人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前2位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前2位完成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社会工作人才: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级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前2位完成人),获地级市级以上奖励(前2位完成人),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2位完成人);博士。3.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前2名)。4.文学艺术、工艺美术领域省级协会副主席;省常设性文艺奖项单项奖最高奖获得者或第一完成人。5.世界知名大学正式教职的副教授;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文化创新团队带头人;宁波市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负责人、首席专家;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长。6.持有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中国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三级)、金融风险管理师资格证书,且受聘宁波市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者。7.省级医学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地级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医坛新秀;宁波市医疗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宁波市名中医药师;宁波市市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品牌学科带头人。8.宁波市工艺美术大师;宁波市非物质文件遗产传承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获得者;宁波市首席工人、宁波市技术能手;港城工匠;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承担过地级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前2位完成人),获得地级市级以上人才奖励,取得授权专利(前2位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前2位完成人)。9.体育项目世界前三名运动员或直接带训教练、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及其直接带训教练。10.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管理资产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六、基础人才1.普通高校毕业生。2.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七、民间优才未经过专业教育,而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取得代表性技术、示范性成果、带动性效应,得到社会认可,做出较大贡献的民间专业人才。参考内容:重磅!宁波发布“甬江引才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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