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才算工伤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从事工作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工伤,上面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认定工伤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有关的工作,或者收尾性工作才算的。如果你工作期间干私活就不算。
向当地劳动部门书面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就属于工伤了。

怎么样才算工伤呢

2,这个情况算工伤么应该怎么办

对于工伤这个话题,可能有不少人都不太了解,因此今天,我们来和大家一起聊聊,究竟哪些情形能算是工伤?工伤,简单的来说,就是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工作时间,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包括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就比如小明在工厂搬运货物的时候,不小心被货物砸伤,这就属于是工伤,因为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的,因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说到这,有的人可能会问,那如果我在上下班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了,是不是因为不是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就不属于工伤了?不是的,因为在上下班的路上,也就是往返于工作地点与自己住所的合理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属于是工伤,因此即便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同样是属于工伤。再比如说天太热,小亮在上班的时候,被领导叫去给大家买水喝,在骑自行车买水的路上,不小心摔骨折了,那这能算是工伤么?可能有的朋友认为这不属于是工伤,毕竟小亮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内受的伤,但是一方面小亮受伤地点不在公司,另一方面小亮买冰淇淋的这件事与他的本职工作无关,因此就不应当被认为是工伤。看似这样说没错,但实际上小亮去买冰淇淋的这个行为,是公司领导指派的,是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而产生的行为,因此小亮买水受伤这件事,是可以被视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因此应当被定为工伤。接下来我们再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小亮在618期间买了不少东西,地址写的是公司,而在取快递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这能算是工伤么?这个例子和上一个看起来虽然非常相似,但是小亮在公司取私人快递的这件事本身,并不属于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的伤,因此就不能被认定是工伤。再比如说如果小亮和小张在公司里,因为一些私事而产生口角摩擦,最后在公司打了起来,这能算工伤么?和上一个例子同理,虽然同样是在上班时间,公司的工作场合而受的伤,但是打架斗殴属于私人原因,并不属于因为工作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伤害,因此并不属于工伤的范畴。说到这,相信大家对工伤大致上有一个清楚的认知了,那如果出现工伤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在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使员工得到及时的救治。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出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员工因为工伤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薪资待遇应当保持不变,如果停工留薪期间员工需要护理,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最后根据医院的鉴定结果,给予相当的安排和补贴。

这个情况算工伤么应该怎么办

3,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4,什么样算工伤

工伤就是你与某公司有了劳动关系,在此期间,你上班时受了伤就算工伤。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劳动关系) 祝福!
关于“工伤”的概念,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什么是工伤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工伤中的伤害或职业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还将以下几种情形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怎么才算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算工伤

7,工伤怎么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视同工伤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8,如何算是工伤

你说的情况,肯定算工伤了,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办营业执照,有的话,按工伤保险处理。如果没有的话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是工伤
只要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并且不是你自己故意造成的,即使你有一定的过错,都应该算工伤的。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编辑本段工伤认定程序(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工伤漫画[1]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四)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五)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六)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七)举证责任:   1.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七)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规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2]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八)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九)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编辑本段具体工伤赔偿事项(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二)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各地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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