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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分类的依据

交通事故有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其分类标准取决于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分类的依据

2,交通事故有哪些种类

交通事故有如下类型:1、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单方面发生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有哪些种类

3,这类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划分

1、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2、根据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的分担。
我看电动三轮车要负主要责任,因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要先让右行车先行,如你所说,机动车在你的右方,你要先让对方通过。

这类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划分

4,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分类如下:(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二、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5,交通事故怎么划分

我看电动三轮车要负主要责任,因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要先让右行车先行,如你所说,机动车在你的右方,你要先让对方通过。
按你所说轿车如果逆行那其全责。
不好意思啊 我是路过 为了任务

6,交通事故等级分为哪些种类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填报交通事故报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故统计分类的标准执行至1991年12月31日为止。特别说明: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血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7,交通事故包括那些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次数等车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刺绣的包裹在意嗯,脸上,身上,腿上,手上这些部位都是容易出去的地方,搞得不好眼睛。别多别吃耳朵冻一次去的苦难。

8,车祸事故类别填什么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不知道你在什么样的表格、什么格式中填写的?如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如果根据事故是否有机动车参与,可以分为机动车事故和非机动车事故;如果根据参与交通事故车辆的多少,可以分为单机事故和多车事故。

9,交通事故责任分类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责任的划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点,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希望采纳。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责任分担上采取的是按责赔偿的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你在驾驶过程中发现有行车障碍只“一直按喇叭”没有采取处置措施,有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老头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在从人行道进入主干道前应该一停二看三让主干道车辆,却违章驶入主干道,应该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10,交通事故分类标准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文字号】公通字[1991]113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1991.12.02 【实施日期】1991.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唯一标志】5487   【全文】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1991年12月2日 公通字<1991>113号)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4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为了适应事故处理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和收取事故处理费的需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等有关标准尽量协调起来,经商得国家统计局同意,决定对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标准略作修改,从1992年1月1日起在事故统计和处理中使用。现将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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