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

关键是看这些法律有没有法律后果,如果只是规定了过程,没有结果,也没有实施的意义。

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

2,私自修剪树木罚款多少

第二十五条 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第二十九条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树木的,养护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二)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四)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第三十条 养护单位申请砍伐树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拟砍伐树木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权属人意见;(二)树木补植计划或者补救措施。砍伐下列树木,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公共绿地上的树木和行道树;(二)其他绿地上十株以上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砍伐前款规定以外的树木,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和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铁路用地范围内树木的砍伐由铁路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拓展资料】(一)修剪就是修剪,砍伐就是砍伐。法律法规术语的理解首先应当是文义解释。所谓文义解释,就是法律名词的理解首先按照通常民众对此的认识,如果术语专业术语的解释,应当在法规中明确规定。检索《上海市绿化条例》中有修剪和砍伐的不同术语和规定。按照民众通常理解,修剪就是将树枝和树叶等去除,有利于其成长和不影响环境。砍伐,汉语解释为指用锯、斧等把树干锯下来或伐倒。不过一般人更多理解是将树砍倒为砍伐。对于砍伐的情形,《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六款规定,“应当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以,根据体系解释,《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砍伐应当是指”将树砍倒“。当然,地方性法规也可以对过度修剪确立处罚措施。如果过度修剪造成是树木死亡的,视为砍伐。从而适用砍伐的相关规定。(二)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应符合上位法规定。 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该规范细化了修剪和砍伐的认定。该技术规范属于技术标准,在上位法规定和精神范围内,应当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该规范明确规定,“过度修剪导致一个生长期内未能恢复树木冠形的,认定为砍伐、迁移”,这显然超越《上海市绿化条例》所规定的砍伐的范畴,不符合上位法之技术性标准(规范性文件),依法不应作为执法依据。过度修剪还是修剪!《上海市绿化条例》完全可以针对过度裁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过度裁剪树还在,只不过影响市容而已。就本案而言,虽然过度修剪,但树干仍在,而且长出新枝,不能适用砍伐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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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3区卡坤的小太刀值多少钱

25W
这个不值钱!毕竟到27和32都有任务武器!所以有些对他们来说没用!有人出20W就赶快出售吧!
这个不值钱的 10W-20W
好象25到30万
10W-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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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自家种植树木修剪树冠被罚款14万自种树本人是否有权处置百度知

五年前,自己在门前种了一株树,五年后,因为遮挡阳光甚至触碰带电线,本着自己种植自己处理的原则,将自家种植的树木枝条全部修剪掉。 这样的事情在人们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这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法律层面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前几天网上吵得火热的上海松江区“修剪”香樟树被罚14.42万元事件,就是此种性质。 2002年,李先生自费万元购买了一株香樟树种在自家别墅区院外,岁月流逝,不起眼香樟树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严重影响了李先生家房屋采光,李先生在2021年年初雇佣了工人,对香樟树进行了修剪,只留下了两米余高的树径继续生长。 本以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儿,却让李先生在不久后收到了城管部门的一张天价罚单——因砍伐树木被处罚14.42万元。 很多人都被这张罚单惊得目瞪口呆,随着法律程序的完善与健全,大量的新条款出炉,让人们时刻都感觉自己就是“法盲”。 其实,在这次事件中,对于李先生非法“砍伐”树木的处罚是完全有法可依的。 在上海市2007年实行的《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中对于需申报才可砍伐树木类型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条 养护单位申请砍伐树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砍伐下列树木,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 公共绿地上的树木和行道树; (二) 其他绿地上十株以上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砍伐前款规定以外的树木,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和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这则条款仔细研读,可以发现很多细微的东西。 我们细看砍伐申请第二条“其他绿地上十株以上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这则条款明确规定砍伐胸径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需向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上述提到的事件中,李先生种植的香樟树生长了近二十年,树木胸径肯定已经超过二十五厘米,完全符合砍伐修剪需向绿化部门申请的条件。 在这里,隐藏着一条非常隐晦的信息。规定地是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这里的树木主体并不仅仅限于公共绿地上,指的是所有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深扒之下我们会发现,即便是种植在自家院子内的树木,只要达到二十五厘米以上,砍伐时也需要向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只有申请通过后方可由专门的砍伐人员进行砍伐。 不得不说,如果不是李先生这次事件被推上热搜,估计很多人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从而面临高额的罚款。 针对城管部门开具的罚单,很多人认为是小题大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香樟树进行了砍伐,不必一下子惩罚14万吧。 其实,关于惩罚措施,在《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中找到了答案: 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依据《上海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事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27号】文件对树木价值进行了认定,认定结果为香樟树,认定该树木补偿价格为28840元。 补偿价格为28840元,但罚款则为绿化补偿标准的五到十倍,相关部门鉴于李先生态度良好,采取了最低的五倍处罚标准,即14.42万元。 此事件中,李先生也曾经寻求媒体或者上级部门帮助,但松江区城管部门的处罚结果每一条都是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并不存在不合理执法情况。李先生也只能有苦说不出,依法进行缴纳罚款。 初次听到这件事情时,让我心中一震。对于自己种植树木本人是否有处理权,先前是不存在任何争议的,就好比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否拥有使用权,答案是非常肯定的。但松江区香樟树罚款事件出来后,让我对自己的认知产生了怀疑。 法律在不知不觉间改变着人们的认知与观念,社会再也不是自己的物品自己随时有权处理的年代了,生活在社会制度之下,我们需要遵循的是时代的规章制度。若不然,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在法律的沼泽中,难以脱身。 法律是维护社会长久治安的准则,是对于道德最低的底线要求,在有法可依的社会,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

5,城市里树木高大对建筑物造成损坏能砍掉吗

可以,各个城市之间对于绿化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如《上海市绿化条例》就有说明城市里树木高大,对建筑物造成损坏能砍掉: 乔木距离建筑物外墙(有窗)3-5m(当树冠直径小于5m时采用3m,大于5m时采用5m)。“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
你好!乔木距离建筑物外墙(有窗)3-5m(当树 冠直径小于5m时采用3m,大于5m时采 用5m)。“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 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修剪。”如果影响较小,可减掉一小部分或者不剪,影响较大的话,可以减掉25-40%,但不能砍。(见《上 海市绿化条例》)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所称城镇绿化包括哪些内容

石桌、草皮、围栏,包括单位用地、社区公园、喷泉,包括亭、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石凳;(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二)生产绿地、工业园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城市组团隔离带等、专类公园及街头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花卉、对外交通用地、居民休闲生活、建设、道路防护绿地,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四)附属绿地,具体要以地方出台的政策为准、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森林公园、城市绿化隔离带,即向公众开放、居住用地、自然保护区、防风林、美化、假山、水源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园,即城市中具有卫生;(五)其他绿地。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即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即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国有林场、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农场等城市型居民区的园林绿化规划、湿地。所称园林设施,包括卫生隔离带、小游园等、围墙、廊、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防灾等作用的绿地、未设镇建制的独立工矿区、开发新区、雕塑、花架,兼具生态、郊野公园、种子的圃地、雕刻及其他景观建筑和园林服务设施,包括风景名胜区、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园林道路,即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获取(一)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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