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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保金怎么计算

一般是按照上年交社保人员全年工资的1.6%交纳残保金的,一般会来通知要求交纳的。
1、这样计算是正确的; 2、残保金是按照企业为主体缴纳的。

残保金怎么计算

2,上海市残保金缴纳规定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法律依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1名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盲人(视力残疾1至2级)毕业生就业的,按照安排3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1名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其他残疾等级、类别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按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并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第八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计算公式如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的,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50%;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90%。上述计算方法自2020年征收2019年度保障金起执行三年。征缴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残疾职工比例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平均人数占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比例。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社会保险实际缴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海市残保金缴纳规定

3,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每个单位,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怎么计算

4,上海市2018残保金如何计算

上海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缴纳残保金基数:以单位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准,以应缴比例(1.6%)与单位安置残疾职工比例之差作为实际征收比例,计算单位实际应缴纳的金额上海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045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78045=249744元。如果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公司有1个残疾人,那么,应缴纳的参加人保障金=(200*1.6%-1)*78045=171699元。也就是说,当你招用有残疾人时,你公司的残疾人保障金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抵扣的。上海残疾人保障金未缴纳处罚规定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规定: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2、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爱员工在此提醒大家,残保金是不能不交的,如果不缴纳残保金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扩展资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5,残保金 2019年上海缴纳

上海城保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根据单位行业,以往工伤情况核定)92年前工作的人员,之前的虚账实记,已经折合好了进入个人账户了。不存在多缴或少缴,就是按上述比例缴纳。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6,上海社保交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上海市社保比例及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关系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只不过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需要个人交纳,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 四金基数*18% -1600(上海缴税起点)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1、首先你说的暂住证还是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如果是前者是不能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的。2、如果是后者,只能在居住证有限内缴纳社保,举例:比如你之前是2月到期的,后面的居住证是4月份办理的,而且有效期是从4月开始的,那么当中的月份社保就不能补交,因为这几个月中你没有“合法身份”。如果新的居住证有效期从3月开始,也就是说和之前的有效期是连接的,那么就可以补交。3、还有社保交的多没什么意思,而且你目前不是上海户籍的人员,如果你想把户口转到上海,那么就要按月去交,如果准备回老家,那么多交少交没本质的区别。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7,上海企业残保金是如何缴纳的谢谢

上海企业社保账户残疾人保障金的划转缴纳操作步骤:一、向社保缴费专用卡转账时,在用途栏中注明“残保”字样。二、在资金到账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点后,通过电话银行查询缴费专用卡残保子账户余额,如出现定向充值不成功,通过电话银行进行分配(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0:00-16:00)。三、操作步骤如下:1. 打955882. 选择7分行特色及漫游服务3. 选择1特色业务4. 选择5银行卡服务5. 选择1查询专用卡信息6. 选择1查询社保卡7. 输入社保缴费卡卡号及社保登记码8. 选择4个性化分配9. 选择06残保子账户10. 输入残保子账户分配余额
上海企业社保账户残疾人保障金的划转缴纳操作步骤:一、向社保缴费专用卡转账时,在用途栏中注明“残保”字样。二、在资金到账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点后,通过电话银行查询缴费专用卡残保子账户余额,如出现定向充值不成功,通过电话银行进行分配(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0:00-16:00)。三、操作步骤如下:打95588选择7分行特色及漫游服务选择1特色业务选择5银行卡服务选择1查询专用卡信息选择1查询社保卡输入社保缴费卡卡号及社保登记码选择4个性化分配选择06残保子账户输入残保子账户分配余额

8,如何计算2015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何计算2015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4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4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4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9,谁知道上海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保障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要求各单位企业招收1.6%的残疾人。 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上海市第42号令》 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征收。 ------------------ 1、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2、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3、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4、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取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上海市的作法,各地基本差不多,有很多地方都委托地方税务局征收。你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所作进一步的咨询。 特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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