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博士配偶如何申请上海户口 2010

近期新闻已经作了报道:只要是本科学历以上,在上海有接受单位且能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可以申请到上海市户口.工作类型未作要求 应该持你的身份证 学历证明和你的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即可
首先是你爱人取得上海市户口,你在7年后自然转成上海户口。其次,你自己取得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7年后可以排队取得上海户口。再次,接受你的单位同意帮你办理上海市户口。以上三条,任意一条都可以取得上海市常驻户口。

上海博士配偶如何申请上海户口 2010

2,今年刚落的上海户口和具有上海居住证的人结婚

你女朋友应该是大学毕业吧?如果是的,还办不了户口入沪是因为评分不够。而你能把户口调沪是因为你的评分达到了。就目前而言,你们在上海还没有商品房,要把你女朋友户籍调沪是不可能的,但是你们以后买了房,并且双方在沪都有稳定工作,到那时,再给你女友评分时,也许就能够调沪。以上根据人才引进评分制度来谈的。再者,如果走最简单的方式的话,就是俩人结婚,并且满十五年,她才能随你调沪。至于以后生小孩,肯定是能上上海户口的,因为你的户口为沪籍。
以你现在的情况,不需要去找人办居住证;自己去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即可办理投靠类居住证。现在上海外来配偶落户上海需10年,满35周岁。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件规定,你单位应该可以为你缴纳社保(五险一金):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如果是外地农业户口,稍显困难。
目前上海市居住证转为户口之说尚在讨论中,没有相关政策支持。但是因为你是上海户口,所以以后你们的小孩可以落在你的户口下,成为上海户口。建议你的妻子坚持办理居住证,政策随时会出台,谁也预测不了。如果买了房的话就更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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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外来媳妇户籍问题想请问最新上海户籍相关政外来媳妇城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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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下同)落户、新长征突击手等、三八红旗手,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  二、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3。  2,下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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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是上海户口和老婆已结婚十年老婆是外地户口何时能把老婆

1楼放屁.2楼回答对的.郊区户口10年,市区户口要15年.都是农村户口只要7年,知青子女5年.2地分居最快1个月,最慢5年.www.shanghai.gov.cn上面写政府明年事实工程.希望你参与投诉.外来媳妇现在和民工待遇一样..政府他奶奶的却从来不管..只管收钱,找2奶.
1、人才引进受理条件——很难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2、办理人才类居住证,连续7年后申办——要排队  3、解决家庭困难,看你老公什么时候混个中级职称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4、不然等10年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现在已经可以了。4年就可以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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