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租房拆迁

如果拆迁遇到你说的情况:1 租赁房一样享受拆迁安置费2 国家对下岗人员没有特殊照顾,对低保人员有特殊补贴的(各地块不一样)3 这问题有点搞笑,房子的租赁权是你的,你借出去和拆迁怎么可能有关系?(不影响)4 拆迁安置费可以按户口人数算也可按面积算,各地段拆迁费不同,到时可以和动迁组协商
公有承租房拆迁问题:1.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被拆迁人为房屋所有权人;2. 公房来讲,在拆迁过程中产权单位会将房屋按照成本价出售给个人,将承租人变成已购公有住房的产权人;3.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被拆迁人。 拆迁协议只要拆迁人和被拆迁签订就可以了,补偿款也是以被拆迁人名义做的存折,给被拆迁人的;4. 被拆迁人的家庭成员由被拆迁人负责解决。

上海 承租房拆迁

2,上海承租房动迁政策

法律主观:上海 动迁安置房 政策是: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 土地增值税 。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上海承租房动迁政策

3,上海公租房遗嘱拆迁分配有效吗

1、你是实际居住人,有权享受拆迁补偿。 2、你哥哥享受过福利分户,只是空挂户口,不应当享受拆迁补偿。 3、建议你拒绝你可以作承租人,有你直接和动迁组协商动迁补偿方案。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公租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公证。 因为公租房的产权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而《继承法》规定,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所以公租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公证。公租房: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上海公租房遗嘱拆迁分配有效吗

4,上海承租房动迁政策

上海承租房动迁政策具体如下:1、承租公房征收时,协议签订主体。一般情况下,公房的承租人与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房屋征收决定做出时,房屋征收在公房承租人已死亡,尚无法确定新承租人的,公房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承租人的继承人共同签订;如果已经依法确定承租人的,应当由新承租人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2、公房征收,确定补偿对象的内容。房屋征收按户进行补偿。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征收中所涉及的“户”均指产权户或租赁户,是与居民户口本记载的“户”是不同概念。 3、公房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或者死亡的,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的确定:(1)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的,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协商变更承租人,变更后的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补偿协议签订主体;(2)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由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承租人。4、公房的补偿安置计算公式。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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