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怎么这么麻烦啊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5-12 17: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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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这么麻烦啊
2,防洪影响评价审批
法律分析: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一条 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应当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原则。第十二条 受风暴潮威胁的沿海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防御风暴潮纳入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加强海堤(海塘)、挡潮闸和沿海防护林等防御风暴潮工程体系建设,监督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符合防御风暴潮的需要。第十三条 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地区以及其他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布局,应当避开山洪威胁;已经建在受山洪威胁的地方的,应当采取防御措施。第十四条 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易涝地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除涝治涝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发展耐涝农作物种类和品种,开展洪涝、干旱、盐碱综合治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第十五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长江、黄河、珠江、辽河、淮河、海河入海河口的整治规划。在前款入海河口围海造地,应当符合河口整治规划。
3,十二五重点发展的七个 项目
“十二五”时期,文成水利发展的主题为: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主要目标概括起来就是打造“五个水利”,构建完善“五大体系”,着力提升“七个能力”:即加强防洪保安水利建设,构建防灾减灾骨干体系;推进资源水利建设,构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拓展民生水利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实施生态水利建设,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构建江河生态体系;实施科技水利建设,强化管理,构建法制和科技保障体系。同时要着力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民生水利服务能力、防汛抗旱及水污染应急处理能力、依法治水管水能力、行业发展能力、行业队伍管理创新能力。
4,上海市防汛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的防汛工作,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城乡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防汛安全的总体要求。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明确负责防汛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第五条 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防汛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等日常工作。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和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危害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行为。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防汛安全的宣传,提高市民的防汛安全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防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防汛专项规划和防汛预案第八条 防汛专项规划是指为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是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和非工程防汛措施的基本依据。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市防汛专项规划,经听取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防汛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防汛专项规划,经听取同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防汛专项规划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汛专项规划的修改,按原编制、批准程序办理。第九条 防汛专项规划确定保留的防汛工程设施用地,应当予以公告;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十条 本市编制港口、河道、航道、排水、岸线利用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防汛安全要求。 有关部门编制前款所列的专项规划时,对涉及防汛安全的部分,应当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防汛预案是指对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防汛风险分析、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第十二条 市防汛预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防汛专项规划、防汛工程设施防御能力和国家规定的防汛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防汛预案,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防汛预案和区防汛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区防汛预案的要求,编制本辖区防汛预案,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汛预案的修改,按照原编制、批准、备案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市和区防汛预案确定的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防汛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还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备案。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防汛的自保预案。第十四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预案的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第三章 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十五条 防汛工程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以及防汛信息系统等辅助性设施。
5,上海有多少河流
河的话主要是母亲河黄浦江及其支流苏州河。还有几条黄浦江的人工支流(起防洪和运河作用),如川扬河,大治河 黄浦江位于上海市中部,贯穿上海市,下游将上海市区分为浦西与浦东两大部分,是上海市最大的河流。发源于西部淀山湖口淀峰,其上游分段为拦路港、泖河、斜塘、横潦泾、竖潦泾,至松江米市渡以下始称黄浦江。南宋出现记载,曾名黄浦塘、黄浦港、黄浦、大黄浦,清代始称黄浦江,别名黄龙浦、黄歇浦、春申浦等。黄歇浦、春申浦等名称,皆因后人附会黄浦江是战国时春申君黄歇开凿的而得名。苏州河 黄浦江主要支流,又名吴淞江,是上海境内仅次于黄浦江的第2大河。因发源于苏州附近的松陵地区,古名“松江”,又因流域在古代吴国境内,故称之为“吴淞江”。吴淞江源出太湖瓜泾口,穿过江南运河,流经吴江、苏州、吴县、昆山、嘉定、青浦等县市,在上海市区外白渡桥附近注入黄浦江。全长125公里,平均河宽约40~50米,流量平均仅10立方米/秒,旱季则接近于零。低水位时水深2米左右,是上海通往江苏南部主要水上交通线和上海市区重要航道。上海是国际城市
没有大型河流
只有小型河流1.4W条
6,如何应对城市内涝
应对城市内涝需要做好防洪防涝规划、在城市增加洪灾应急调蓄措施、构建城市洪涝灾害防治管理体系。1、做好防洪防涝规划:对城市地形、下垫面、排水管网等资料进行收集,构建数学模型,进行内涝风险等级划分,划分内涝安全区、轻危险区、中危险区和高危险区。城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洪涝灾害发生时,人群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手段。2、在城市增加洪灾应急调蓄措施:将学校操场、城市公园绿地、室外足球场等设施设计成低于地面一定深度,用于暂时调蓄储存城市洪水,洪灾过后通过水泵抽排至排水管网。3、构建城市洪涝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城市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学校、地铁车站、大型商场等重要公共设施的运营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指挥体系。各级部门做好防洪防涝应急预案,预案中要有协动机制。判断洼地积水的深浅,决定是否通过。当洼地水深超过30厘米时需谨慎,如洼地路程较长,不要贸然下水。我国城市内涝除了与地形地势降雨量有关外,还与城市排水体制息息相关。众所周知,地形地势降雨是自然条件,很难人为干预,但人类可以通过排水体制来调节地面径流,让雨水及时排入自然水体,从而防止城市内涝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中国城市目前所存在的三种排水体制以及它们的优缺点。中国大致有三种排水体制:直排合流制、截流合流制和雨污分流制。直排合流制,就是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通过一根管道直接排入河湖,导致严重污染自然水体。截流合流制,就是在合流管道上加一个截流井和支管,支管连接污水处理厂。晴天时把污水截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雨天时把雨污混合水也截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当雨量过大时,污水处理厂负荷过大,处理不了大量雨污混合水,就会通过截流井溢流至自然水体,从而造成溢流污染、污水冒溢、城市内涝等问题。雨污分流制,就是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自然水体,污水通过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实现雨污分流。但这种排水系统也有两个问题,一是有管道错接、混接现象,污水进入雨水管或雨水进入污水管。二是雨污分流解决不了面源污染的问题,降雨时,初期雨水冲刷大气和地面后,带着地面垃圾(比如垃圾中转站、餐饮、汽修、农贸垃圾)通过雨水管排入河湖海,造成面源污染。也正因为排水体制的漏洞及问题,我国城市内涝层出不穷,那么对于城市内涝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近几年,随着《新室外设计排水标准》的颁布和相关政策的推进,许多城市开始采用圣禹提出的第四代排水系统-清污分流,根据中国的降雨特点 、人文特点及人口密集特点,结合中国城市排水系统现状和现有管网条件,提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它是在现有管网条件下,对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智能调蓄,将雨水管内错接、混接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至市政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较干净的中后期雨水则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排入自然水体,从而根本上解决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自然水体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问题。该系统的核心是智能分流、精准截污、削峰调蓄、智慧水务,既能实现清水与污水的分流,保证污水全收集,又能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还能将进入自然水体的污染物控制在自然水体能够自我修复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恢复自然水体的生态功能,从而实现自然水体的长治久清。。因此对于城市内涝,采用第四代排水系统-清污分流即可解决,相较于新建管网,该方案利用原有管网条件进行改造,周期短、施工容易、成本低、对居民生活影响小,是一个高质高量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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