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楼主应该是想知道怎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吧,自动辞职估计有点难,你得让你所在单位给你弄好一下程序才行,如果你在原单位关系可以的话,应该没问题: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2,办理失业保险的申请怎么写

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是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进行办理,申请是根据社保中心给予的表格进行填写即可,不需要再次写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申请办法: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您好,这个没有固定的格式,就把基本的内容表述清楚即可例如:XXXX社保中心: 本人XXX,在XX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XX时间,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标准。由于户口是XX市,所以需要办理失业保险的转移,到XX市领取享受待遇。 请协助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为盼!谢谢!申请人日期

办理失业保险的申请怎么写

3,我是外地人一直在上海工厂上班现在失业了如何申领失业金

外地人,一直在上海工厂上班,现在失业了。要确保你的社保是在上海交的才可以在上海申领失业金的。社保卡办理具体如下:一、办理条件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二、办理资料1、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2、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3、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4、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5、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6、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办理流程(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我是外地人,一直在上海工厂上班,现在失联了,如何申请十年间。我觉得这个要到劳动部门去申请。
工厂给你交养老金吗?如在上海交养老金,你凭退工单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失业金,如果不行,那就要回老家办了。
非自己主动辞职。办完离职手续后带上各项证明规定时限内去当地社保局办事厅申领失业金。
先说清楚你这怎么个失业法,是自己走的,还是协商解除的,还是被辞退的,被辞退是合同到期,双方和解,还是违反公司规定。另外,还要看交没交失业保险。如果交了,是被无理由辞退或者合同到期的,可以申请领取。需要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而且上面写的必须是非自愿解除的。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

我是外地人一直在上海工厂上班现在失业了如何申领失业金

4,上海地区如何办理领取失业金

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 二、失业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如何办理失业金   (一)办理《失业证》   一般持以下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证》手续: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学历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办理领取失业金   一般持以下证件到失业保险办理机构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1.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已经年检好的《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第九条 (申领的审核)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第十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 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第十二条 (剩余期限的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期限时,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可以自审核确认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发放。
身份证、劳动手册到街道社保办理,工作满1年领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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