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已申请提现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1. 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提现再申请办理贷款;2. 这样贷款额会降低很多;3. 目前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计算方式,这两种计算方式都与公积金金余额有很大关系;4. 把公斤金取出来,可贷款额就会很少;5. 应该先办理贷款,等贷款批了,放下款来后再取公积金。
可以的带1身份证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去办理就可以

公积金已申请提现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2,公积金解封材料和地点

因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原单位未拖欠其住房公积金,但原单位已终止(或去向不明)无法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的,职工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委托转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1. 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受本人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 1) 原单位开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2) 《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已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办公室”后,您可以告知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到建行开户行公积金柜面办理转入及启封即可。
解封就是从集中封存专门账户转移到新的单位 这里是上海的办事流程,供参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转移到录用单位)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 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国点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中国点。 办理要件: 一、录用单位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国点办理需出具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录用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二、个人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中国点办理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与录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录用单位的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 一、录用单位办理的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国点办理; 二、本人办理的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中国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公积金解封材料和地点

3,单位办理员工上海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

办理重复账户合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到建设银行各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4、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即所有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在同一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如在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必须先将这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同一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然后再办理重复账户合并业务。  更多疑问,可以拨打上海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详询;  或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咨询:http://www.shgjj.com/
不合并公积金账户,要看新账户缴费多长时间了,如果够一年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绑定银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业务网点办理绑定手续。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单位办理员工上海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

4,上海公积金 还贷外地商业贷款怎么操作

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附件十六);(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办理流程:1、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2、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商业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可以全部还清,也可以先还部分.先还的一部分是没有利息的.一般来讲:提前还贷款的部分最后一个月的利息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的利息算.具体提前还贷程序:1、先到贷款银行提前申请(批准时间各个银行的支行都会有所不同。3-30天都有,也有部分一定要月供一年以上才给提前还贷。在深圳这样的银行比较少。最好咨询你的按揭银行)2、银行先出提还贷清单,按单的上给钱或存在月供账号扣款。3、如果是全部还清的话,银行给你一套还清贷款证明及你的房地产证。4、持银行的证明及房地产证到国土局注销抵押登记。
北京的办法是办理“约定提取”,约定时间随便选择,可以选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其它城市的办法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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