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征询单,上海房屋差价税怎么算的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7-22 08: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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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房屋差价税怎么算的
协议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办,房产交易中心都有资料可以拿。一般讲,所得税是卖家的房款所得税,差价税可能指卖家的营业税,都应该是卖家付。按协议约定办,约定不明确则按法律规定缴纳。协议中没有规定,但是我别的税都交完了,如果他要是强行不卖了,是不是可以起诉他索赔我的损失呢?
2,房管局还有换房业务吗
有,房管局现在叫住建局,到住建局房屋置换中心可以办理的。要是不知道地方到住建局打听就可以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最高说明下你是哪个地区的,因为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别。房管局不办理是否说明了原因?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上海的流程是这样的:一、签订合同。承租人转让前应征得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在与受让人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后,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二、办理征询。承租人应持《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征询表》,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征询,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应自收到征询表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三、办理审核。双方当事人订立上述转让合同后十日内,应持转让合同、租用公房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承租权转让审核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取得出租人或物业公司的征询意见之日起十三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四、办理存款。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证明,以转让方的史义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手续,银行收款后,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承租人凭此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公用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五、办理变更租赁关系。
3,上海市公房可否转让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承租人欲将不可售公有住房(即现未纳入本市可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须符合本市关于公有住房差价交换的有关政策规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使用权房转让”(但独用成套的使用权房禁止转让)。承租权转让一般应有如下几个步骤:一、签订合同。承租人转让前应征得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在与受让人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后,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二、办理征询。承租人应持《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征询表》,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征询,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应自收到征询表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三、办理审核。双方当事人订立上述转让合同后十日内,应持转让合同、租用公房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承租权转让审核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取得出租人或物业公司的征询意见之日起十三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四、办理存款。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证明,以转让方的史义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手续,银行收款后,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承租人凭此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公用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五、办理变更租赁关系。
4,请教上海市二手房地产交易税费明细
上海二手房地产交易税费明细表 *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小于等于50%,税率为30% 大于50%小于等于100%时税率为40%, 大于100%小于等于200%时,税率为50%, 大 于200%,税率60%; 由卖方承担(仅适用于法人售房及个人出售非居住用房及花园住宅)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 普通住房:容几率1.0以上,单套面积140平米以下,低于同级别均价1.11倍以下。均价:内环以内17500元/平方;内外环间10000元/平米;外环以外7000元/平方。此标准每6个月由国家发布。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 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免征: 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 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 实际征收税金以交易当天国家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上海目前常用的“二手房产交易税费表”,供各加盟店参考(区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不做 法律依据,准确交易税费以各区、县交易中心当时期的标准为准)。我只知道二手房:一般普通住宅:有营业税:5.65(闵行5.55)%,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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