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三楼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2,请问上海办理涉外婚姻一定要去涉外婚姻登记处吗还是各区的婚姻

涉外婚姻是一定要去涉外婚姻登记处的 前提是有一方是华侨或外籍人士 普通的婚姻登记只限中国公民 翻译单身证明要看是哪一方的 外籍人士 开证明的时候应该就带翻译的 我去年刚登记 澳大利亚是一周 别的国家不知道效率怎么样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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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在什么

海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办理上海的涉外婚姻登记。其地址:上海市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D座)三楼。
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漕宝路70号 电话:021-64325087 工作时间:周1.3.4.6全天漕宝路82号光大酒店三楼64325543-802 64325547-802 长宁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武夷路333号 电话:021-62251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六下午1:00-4:30 地址:长宁路679号 电话:021-62513499 工作时间:每周:1-5(下午)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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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涉外离婚怎样办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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