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公布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

市建交委近日公布了新建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其中,明确公租房的最高装修标准可达到每平方米1000元,并且还要配置空调、热水器等设备。 在配置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方面,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公共租赁住房的固定家具和固定设备应配置到位。卧室应当配置分体式空调,起居室、餐厅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床、沙发、储藏柜、桌椅等活动家具以及电视机、微波炉、冰箱、洗衣机等活动家用电器作为选配内容,选配家具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有关规定。 在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导价格方面,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的室内装修工程平均造价原则上控制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至800元;非成套宿舍的装修价格控制在每平方米600元以内;对于供应对象为引进人才等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造价可适当放宽,但应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

沪公布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

2,上海公租房可以住6年都有啥家具

上海公租房可以住6年,没有家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可知:上海公租房里面是没有家具的,需要自己添置,公租房里面的配置有水、电、气表安装到户,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客厅和卧室地面都是采用玻化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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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又一公租房开工 7种公租房房型满足不同租户

继申城首个公租房项目在普陀开工后,昨日上午,全市第二个集中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徐汇区正式开工奠基。记者从上海地产集团获悉,这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名为“馨逸公寓”,建成后将提供公租房房型2200余套全装修的租赁用房,预计将于2013年3月交付使用。 紧邻轨交1、3号线 该项目位于徐汇区,项目用地东至195-03地块及195-04地块,南至南宁路,西至宾南路,北至宾阳路,建设用地面积49070平方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包括5幢18-20层点式高层住宅楼,7幢15-18层板式高层住宅楼,建成后将提供2200余套租赁用房。 早报记者现场了解到,与上月开工的普陀公租房项目相比较,馨逸公寓项目在地理位置上更为优越,紧邻上海南站,附近有轨交1号线、3号线,交通十分便捷。记者通过实地体验发现,从地铁1号线的漕宝路站步行至该项目,最快仅需要5分钟左右,交通出行非常方便。 7种公租房房型满足不同租户 据上海地产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馨逸公寓公租房房型设计方面比较注重功能性,以适宜出租、满足过渡性居住需求的紧凑型、小户型为主。 记者从现场模型上看到,该项目的公租房房型设计非常齐全,共有7种公租房房型,分为一室户、双人房以及家庭房,面积最小40.99平方米,最大62.9平方米,可满足租房者的不同需求。每种房型基本上都配有卧室、厅及独立厨卫。其中,一室户有3种房型,面积均为40平方米~50平方米;双人房为61.11平方米;家庭房则有55.44平方米、59.44平方米、62.9平方米共3种房型,均设有主卧和儿童房。 规划中,馨逸公寓将结合建筑物形体,布置庭院花池、绿化、铺装。而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特性,项目还设置了配套的公共服务中心,充分体现了“小房大家”的理念。 上海地产馨逸公司表示,将充分利用地产集团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丰富资源及经验优势,把项目建成“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良好、工程优质”的精品项目。 徐汇区馨逸公寓 楼层:5幢18-20层点式高层住宅楼,7幢15-18层板式高层住宅楼 总套数:2200余套租赁用房 公租房房型:一室户、双人房及家庭房共7种房型

上海又一公租房开工 7种公租房房型满足不同租户

4,上海申请廉租房条件2022

上海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2022年1月1日起,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调整如下。 (图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廉租住房是上海市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政策品种,保障范围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配租标准如下。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五)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可以单独申请。ps:上海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以非沪籍不可申请。二、配租标准 (一) 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面积为保障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按照此方式计算后,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15平方米确定;超过居住面积4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45平方米确定。 (二) 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600元(含33600元)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960元(含36960元)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6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12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7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3600元(不含33600元)至42000元(含420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36960元(不含36960元)至46200元(含4620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11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85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55元。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2000元(不含42000元)至50400元(含50400元)间的3人及以上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6200元(不含46200元)至55440元(含55440元)间的3人以下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是: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为65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为5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为35元。 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20%。 上述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5,上海公租房具体到哪里申请

应该是到上海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的咯 申请条件 公租房暂不设收入标准 市房管局表示,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申请地点~~~~~~~~~~~~~~~~~~~~~~~~~~~~~~~~~~~~~~~~~~~~~~~~~~~ 公租房将在第四季度开始接受申请,届时将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向社会公布。此外,公租房数据信息系统将于本月试运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也将于近期向市民开放,市民可上网浏览公租房房源、政策、管理机构等信息。 记者 陈富勇 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 1 沙坪坝区 初审中心(含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 九龙坡区 初审中心 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 申请点 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 北碚区 北碚初审中心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 经开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 高新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金港新区19号 10 申请点 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 大渡口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 渝北区 初审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 龙溪房管所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 19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20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 21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 高新区 高新区初审中心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 经开区 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 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6,购买修理工具应该写在哪个会计总账科目里

转载:时间:2013-01-30 14:30企业财务培训公开课、企业财务内训、政府培训 - 上海财经大学学院EDP中心 电话:021-60837999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其解释  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101短期投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能随变现并且持有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1201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1202应收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203预付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等。小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1211应收股利: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221应收利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1231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301在途物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实际成本。  1302原材料: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  1303库存商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业)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农产品”科目。  1304包装物: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都不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包装物数量不大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1305低值易耗品: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1311消耗性生物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1401长期债券投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变现的债券投资。  1411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1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  1501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小企业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小企业临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1502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1503在建工程: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小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在“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504固定资产清理: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1511生产性生物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151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1601无形资产: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无形资产成本扣除摊销后的净值。  1701长期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1801待理财产损溢: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负债类  2001短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2101应付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102预收账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等。预收账款的情况不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内。  2201应付职工薪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2301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401应付利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2501应付利润: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601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  2701长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801递延收益: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所有者权益类  3001实收资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股本”科目。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3002资本公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3101盈余公积: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3102本年利润: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3103利润分配: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成本类  4001生产成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4001劳务成本”科目,或单独设置“4002劳务成本”进行核算。  4101制造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4401工程施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402工程结算: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收益类  5001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5002其他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5101投资收益: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5201营业外收入: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益等。  5301主营业务成本: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应结转的成本。  53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5303其他业务支出: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5401销售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通常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装卸费等。  5402财务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银行相关的手续费等。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财务费用。  5403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外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5501营业外支出: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5601所得税费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低值易耗品
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你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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