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能在一个犯罪里共存吗

不能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能在一个犯罪里共存吗

2,关于刑法请问正犯和主犯是不是完全等同的麻烦大家了

正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并不是说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正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主犯不一定是正犯。正犯可以是间接正犯,也可以是直接正犯,根据其主观故意不同来确定。
你好!完全不等同 主犯肯定是正犯 正犯却未必是主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关于刑法请问正犯和主犯是不是完全等同的麻烦大家了

3,什么是间接正犯

所谓间接正犯就是行为人将他人作为犯罪的工具来加以利用,从而实现犯罪的情况。 构成间接正犯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1、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犯罪。 2、利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 3、利用他人无罪过行为实施犯罪。 4、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施犯罪 。 5、利用他人合法行为实施犯罪 。 6、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实施犯罪。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身分犯的情况下,利用有故意无身分的工具。二是在目的犯的情况下,利用有故意无目的的工具。

什么是间接正犯

4,共犯与正犯怎么区分

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简称,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正犯,即亲手实行犯罪的人、实行犯。正犯是相对于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利用无责任能力人、无辜者、不知情者的行为来实行犯罪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利用者的行为视为利用者自己的行为。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
正犯指的是实行犯,就是说他实施了犯罪,与主犯并无必然联系。与间接正犯相对应,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而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同理,从犯是指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5,间接正犯和教唆犯有什么区别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2)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仍构成独立的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6,间接正犯如何定罪

126"间接犯罪并非法律概念,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的量刑处罚,在这里具体分为四种情形来分析:1、一般初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就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来定刑。2、累犯,(1)一般累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前后五年内都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2)特殊累犯:也就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应当从重处罚,不适合用缓刑和假释。3、自首,(1)一般自首:也就是所谓的自动投案,可以在基本犯罪量刑的基准上,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2)特殊自首:被管制后,供述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行为,可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4、立功: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罪行,并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另外,还有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都可以影响到最终量刑的结果。实践中,故意犯罪的刑事处罚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具体分析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依据犯罪情节,该判处什么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只要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非精神病人)就与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如果不到14周岁,则成年人是间接正犯。
所谓间接正犯就是以他人为工具,让他人真正着手实施犯罪的人,这是德国刑法的概念。我们国家没有这个说法。常见的情况比如教唆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着手实施犯罪,教唆者此时就是间接正犯。希望能够帮到你~

7,什么是直接正犯

正犯系以可归责于自己行为实现客观不法构成要件者,即实行行为实施者,亦称实行犯。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共同正犯。正犯本质为犯罪事实支配,直接正犯为犯行支配,间接正犯为意思支配,共同正犯为功能支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并不问其实现构成要件,系出于自己之手,抑利用他人之手,称前者为自手正犯,也称直接正犯;称或者为他手正犯,也称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概念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间接正犯的种类它包括以下情况: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犯罪的情形,称为间接正犯。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共犯,而由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责。如某甲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为是某甲单独犯罪。
间接正犯是刑法理论中重要问题之一,刑法学者在犯罪伦部分很重视研究正犯与共犯的问题。间接正犯也 间接正犯是每位刑法学者共同探讨的问题之一。关于间接正犯的概念,古今中外学者都自己的定义,分为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 1广义定义:“所谓间接正犯,指利用他人为工具而实施犯罪的情况。”刑法中的间接正犯指的是将他人作为“工具”来实施构成要件行为的犯罪。以上两个广义定义,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情况”或“犯罪”,是外延较大的概念,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同时包括了犯罪人(利用人)。 2狭义定义:在狭义定义中,大多数学者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人。如“间接正犯是指,为了实施构成要件该当行为,以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 的方式来实现犯罪构成要件者。”中国台湾地区学者韩忠谟认为:“利用无故意或无责任能力人之行为,或利用他人之无违法性的行为以遂行自己之犯罪者,通称为间接正犯。”“间接正犯,通常是指利用他人之行为,而实施自己之犯罪行为者。”以上三个概念都是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人。 还有些学者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如中国学者林维将间接正犯定义为:本身不直接实施完全满足构成要件的行为,而是通过因具有一定情节而与之不构成特定行为的共同犯罪关系的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由此看出,不同学者对于间接正犯的概念有不同见解。但是各位学者都普遍承认被利用者的工具性,利用者的故意和构成要件符合性。在不同的场合间接正犯有不同的含义,对于间接正犯的概念应采广义概念,即利用者本身不直接实施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利用他人为工具,实施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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