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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确认责任书

事故认定书应该给当事人各一份没有事故认定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疑义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局事故科申请行政复核

交警确认责任书

2,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 肇事者 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 ,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

4,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 肇事者 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 ,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

对方承担责任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的!但是如果交警已经出了责任书,那么该处罚的处罚了,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了。民事赔偿本身就是以协商为主的,交警不能判定民事赔偿,只能调解,判定的有权机关是法院,如果你们双方能达成一致的话交警连调解都不用做了!
直接要。否则千万别签字,签了字案子就结了,也就没有人再管你这事情了。 如果要不到直接法院起诉,只有这样了。

6,交警队责任认定书的流程是什么

主要分三步走:1、现场调查交警来到现场,会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检验、鉴定,以确定或者验证。这种检验、鉴定应当在20天内完成,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3、制作事故认定书。(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下的

您好,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车辆定损没有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如下: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望采纳

8,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张A4纸打印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你好,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时间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发给事故当事人的,是否签字不影响效力。对方不签字,不影响交警事故部门发给你认定书。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实践当中还是应该积极跟交警部门沟通。

10,交警开事故责任认定书都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开事故认定书需要以下的材料:1、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2、如果要对肇事的车辆进行检验,那么需要车辆检验的报告单;3、交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还有交警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11,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要多久才能出来

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做出事故认定的时间期限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交管部门或交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这种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交警应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第二种情况,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三种情况,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

朋友你好!! 你需要把原来的事故认定书交给镇交警队,然后把镇交警队新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盖章,盖章时候什么也不用说,假如对方问,就说根据双方同意,已经重新对事故进行了认定!然后把盖了章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本人在县级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工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分为简易程序认定书及一般程序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书一旦做出认定基本不会做出修改。一般程序认定书如需修改则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即市级交管局、交警支队、省级总队事故科、事故处)的复核程序。此种情况一般属于当事双方一方对于认定结论不服的。所以你说出的第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结论是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按责任比进行赔付属正常。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在此次事故中占据的责任比来赔付,就是责任越大,赔付越多。 之后我不知你用何种手段获得第二份主次责任的认定书,此处说明:开出第二份认定书的部门已违规。如保险公司已经将你的第一份认定书存档,则可完全拒赔。此处需注意。至于你问的第一份事故认定书如何处理,你可根据情况自行保存或销毁,对外宣称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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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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