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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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谁知道上海的一二三级的所有房地产公司

希望能帮的上 1.上海绿地集团 2.大华集团 3.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万科城市花园发展有限公司 6.海市农工商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7.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8.上海瀛通(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 10.中华企业有限公司 11.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2.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3.上海东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4.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5.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16.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7.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18.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19.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上海建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1.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 22.上海中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3.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24.上海正阳(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6.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7.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28.上海达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9.上海恒大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0.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31.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2.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3.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4.上海城投置地有限公司 35.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6.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37.上海静安城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38.上海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39.上海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上海浦东伟业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41.上海康桥半岛(集团)有限公司 42.上海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上海中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44.上海静安(地产)有限公司 45.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46.上海市上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47.上海顾村房地产开发公司 48.上海好世置业有限公司 49.上海中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0.上海住宅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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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好申请吗

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注销的应提交以下资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全套正、副本原件);2、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注销的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受理和初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1、一、二级资质申报材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2、三级资质申报材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后报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3、四级、暂定资质申报材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二)受理和初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原件并核实,对核实(核查)的情况加以记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将初审意见和核实(核查)记录以及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二级资质)。(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件时,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审批或转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以上答案由问 问 我整理发布
您好,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时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需征得建设局意见)二、网上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房管处,包括: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验资证明(验资基准日4个月内有效);验资证明过期失效的,须提供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复印件无效);5、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明、聘用合同(经劳动部门合同鉴证,原件),聘用人员汇总表(加盖劳动部门合同鉴证章,原件)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合同、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经营场所的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河北建设网房地产信息开发管理系统网上申报资料;8、拟开发项目意向协议。三、房管处对相关资料及网上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下达不予批准行政许可通知);四、报建设局领导审批,五、三级以上企业将网上提交到省建设厅房地产信息网;四级以下资质报邯郸市建设局(方法待定)。望采纳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罗淑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企业名称填报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有关说明1.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核升资质等级或年检时领取填报。2.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见表后附件)申请企业资质。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的,在相关指标统计中,只能计入自己的投入、分成部分;两家或两家以上开发企业联合投资或独家投资组建且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项目公司),投资各方不得再计算开发业绩,也不得将该企业所完成的业绩计算为自己的开发业绩。4.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修改。5.对于填报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建设部统一制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在本次企业资质申报中,申请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自愿、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七、企业(总)经理简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好申请吗

4,房地产开发公司要达到一级资质有哪些条件

45"房地产公司成立的条件一共有四个方面: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第九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市府发[2004]34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对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设“暂定资质”级,按不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三)申请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程序: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准新办企业名称;   2、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   3、向省建设厅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证书;  4、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加盖资质审批主管部门印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办理纳税登记;   6、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用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申报和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规定如实填写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申报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企业名称证件或加盖工商管理部门用于申办资质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文件(所有权证书或租赁证明);  5、验资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聘用合同(除离退休人员外,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8、外商投资企业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9、其它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10、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时,还需提供企业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手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五)行政许可程序  资质审批程序为: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厅;   3、建设厅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六)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材料备齐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建设厅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二)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任命的专职经理,并配备有同企业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三)有不少于等级规定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五五个等级。各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三)资质三级企业:1、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2、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3、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4、具有二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5、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注意: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经商,都应当委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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