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租房 申请注意事项,在申请公租房时要办理的各种程序有什么细节需要注意啊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7-05 19:02:14
1,在申请公租房时要办理的各种程序有什么细节需要注意啊
房产证明可以询问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街道办事处,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开证明。
对申请人有何收入限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摇号配租→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发出入住通知→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参考: http://www.cqgtfw.gov.cn/gzdt/fw/201006/t20100613_148043.html
2,上海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要求(上海户口的不需要去打印社保证明);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与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且在申请前在该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这个里面有个要注意的就是你的劳动合同期限了,我遇到好几个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和描述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我的劳动合同日期是写的是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没有具体写合同一共多少年多少月多少天,这样的合同没问题,有的劳动合同写的是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xx年,如果计算的日期正确那也没问题,但是有的公司HR没注意注意到这个情况,写的是期限和后面的共xx年对不上,例如2017.1.1-2018.1.1共1年,这个描述是错误的,应该是2017.1.1-2018.1.1共1年零1天才对,管理中心的人员特别注意这个,好几个人因为这个办理不了,只能自己回公司修改劳动合同,有的公司还不给修改);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未满二年,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此条不需要,并且该条不需申请人提供信息,管理中心会通过上海房管局查询);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3,杨浦区怎么申请公租房
上海市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公租房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下: 本市户籍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3.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 4.婚姻证明; 5.拥有本市产权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7.劳动合同; 8.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 9.户口薄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杨浦区的具体情况,到百度查询“杨浦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4,如何申请上海公租房
申请上海公租房如下: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文章第三部分。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扩展资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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