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的条件为:一、年龄1、年龄指标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1、教育背景指标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三、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1、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6.持证人以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年限1、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费,每满1年积3分。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2,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上海积分120分的条件和要求:2013年7月1日,上海市实施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上海取消了人才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的差别,统一实行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的积分,为持证者提供梯度化的公共服务。但凡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外来人员,就可以享受包括同住子女参加中高考等市民化待遇。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四)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3,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

上海市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细则如下:1、基础指标。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定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相应积分;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2、加分指标。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指标最高100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100分;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领域服务范围是指环卫领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地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最高分值20分,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期间,远郊重点区域是临港地区;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获得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的表彰奖励,积110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指标最高分值40分。3、减分指标。持证人3年内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4、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需要注意的是,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法律依据:《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第五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第十条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第十一条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第十二条《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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