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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问题

1,你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话,最好是选你工作有关的。2,如果是评审的,就一定要从初级开始,如果考试类就不用,如经济师。3,是的4,如果进高级应该考职称英语综合A类,一般都是综合B类5,除免试的以外都要考。
你现在有初级的了?进中级职称的话要有年限的要求,还有考试,论文。 你现在需要么?我以前帮朋友办过,是黑龙江人事厅发的。 有问题的话可以hi我,给你介绍下,我给我朋友办理的那 。 希望能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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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艺术类高级职称2022年成绩

上海艺术类高级职称2022年成绩为280分。根据官方所公示信息,上海市2022年艺术类高级职称需要为2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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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是艺术类平面设计专业的想考个相关的中级职称

资格考试
首先,你得在事业单位任职或者是公务员,大本毕业后相关工作满三年,可申请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资格后,相关工作满四年,方可申请中级职称,得一步一步来,不能越级。这些申请都是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向市级人事部门递交申请(上海市人事局),同时,你需要参加市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各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才可以申报中级职称。例如英语考试(相当于四级难度)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且还需要在申报前准备好在省级媒体或报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相关专业的进修学习证书等等,好多材料。具体申报条件以当地人事局出台的文件为主。但以上这些是最基本且必须要具备的。好好准备吧,祝你成功!
不好意思。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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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上海市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本市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以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市艺术系列职称设置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4个专业类别。艺术表演类包括演员、演奏员等;艺术创作类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等;艺术管理类包括演出监督等;技术保障类包括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 第四条 本市艺术系列职称专业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对发展势头良好、评审需求旺盛的新型职业领域,适时增设新的专业;对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较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第五条 艺术系列职称设置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职称名称分别如下: (一)正高级 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一级编剧、一级导演(编导)、一级指挥、一级作曲、一级作词、一级摄影(摄像)师、一级舞美设计师、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一级美术师、一级文学创作、一级演出监督、一级舞台技术、一级录音师、一级剪辑师、一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二)副高级 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编剧、二级导演(编导)、二级指挥、二级作曲、二级作词、二级摄影(摄像)师、二级舞美设计师、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二级美术师、二级文学创作、二级演出监督、二级舞台技术、二级录音师、二级剪辑师、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三)中级 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三级编剧、三级导演(编导)、三级指挥、三级作曲、三级作词、三级摄影(摄像)师、三级舞美设计师、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三级美术师、三级文学创作、三级演出监督、三级舞台技术、三级录音师、三级剪辑师、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四)初级 四级演员、四级演奏员、四级编剧、四级导演(编导)、四级指挥、四级作曲、四级作词、四级摄影(摄像)师、四级舞美设计师、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四级美术师、四级文学创作、四级演出监督、四级舞台技术、四级录音师、四级剪辑师、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 第六条 在本市公有制单位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艺术系列初级和中级职称实行以聘代评,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经考核后聘任。聘任工作须严格执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聘任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在本市非公领域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实行以聘代评,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经考核后聘任。聘任工作须严格执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聘任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中级职称按规定申报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评审工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由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相关机构。 第七条 本市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由上海市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具体负责,高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机构。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上海市作家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本市非公领域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要求及条件,由《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具体规定。 第九条 申报艺术系列高级职称除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申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 (三)坚守艺术理想,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第十条 申报艺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副高级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艺术系列中级职称满2年。 2.聘任艺术系列中级职称满5年。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聘任艺术系列中级职称满4年。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及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满5年。 2.从事演员专业,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任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满5年。从事杂技、舞蹈、戏曲武功专业的演员,具备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高中),聘任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满4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平且实绩显著,能经常性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在基层一线从事艺术专业工作满30年,聘任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满7年。 第十一条 申报艺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申报人须提交任期内能够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副高级职称 申报编剧专业,须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相关的专业论文(3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或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 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相关的专业论文(3000字以上)2篇及以上或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申报演员、演奏员专业除外。 第十二条 推行代表作制度。质量较高,贡献和影响力较大的代表性成果,可作为评审依据。申报编剧专业的人员,代表作原则上为专业论文或出版著作。申报其他专业的人员,代表作具体包括影视、戏剧(戏曲)、舞蹈、音乐、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文学创作作品和舞台美术设计方案、大型演出策划方案、舞台技术报告等各类能证明本人在专业领域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 代表作等同于专业论文。代表作须为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取得,并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三条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转评艺术系列高级职称,以及艺术系列高级职称不同专业之间转评,须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按照同级转评的办法申报评审。其他系列职称聘任时间、艺术系列不同专业职称聘任时间可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年限要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推动行业发展和单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业绩突出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高评委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第十五条 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艺术工作,成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并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后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须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破格申报副高级 聘任中级职称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个人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国际上获大奖)1次以上; 2.个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1次以上; 3.在广播影视、戏剧(曲)节目中作为主要创作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集体奖2次以上; 4.作为主要创作人员,创作的作品或形象在社会上获得较大影响。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 聘任副高级职称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个人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国际上获大奖)1次以上; 2.个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次以上; 3.在广播影视、戏剧(曲)节目中作为主要创作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集体奖3次以上。 主要创作人员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作曲、指挥、首席演奏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一)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二)由于本人工作失误给社会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三)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下一年度不接受申报(下一年度取得重大创作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的除外)。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申报的。 第十七条 在本市非公领域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系列高级职称,须取得艺术系列中级职称后,参照本办法申报条件相关条款进行申报。过渡期内,任职资历可按照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 过渡期原则上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第5年年底止。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十八条 以国家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为主要依据,根据本市艺术系列各专业发展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本市评价基本标准不低于国家评价基本标准。其中,高级职称各专业评价基本标准见附件,本市非公有领域的艺术系列中级职称各专业评价基本标准见《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具体规定。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 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及申报材料在单位(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一般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推荐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提交评审书面材料。 (四)会议评审。召开学科组会议和评审会议,执行委员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 (五)公示制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职称电子证书。 本市非公领域的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程序由《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办法》具体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术不端、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取消申报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上海景观设计师评职称条件

这是我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找到的,今年的话也就是2015年的不太会有大的改动。评职论文发表记得九品就好了,望采纳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景观设计师的职称评定已经列入建筑设计与施工系列中的景观设计与工程目录,每年开评一次,申报者可按照职称申报要求直接提交申报。 据了解,上海市景观学会目前已全面启动景观设计职称评定代申报服务,并推出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加景观设计中级职称辅导班。该辅导班课程结束后,学员通过考试能获得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同时可申报景观设计中级职称。此课程迎合目前很多非公有制单位景观设计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定的要求。 此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景观设计师认证的唯一途径,且推出只有5年时间。据上海市景观学会职称评定相关人员介绍,景观设计职称评定的推出为景观设计师提供了另外一个认证途径,非沪籍景观设计师在上海就业可以通过此方案一站式解决职业技能证书和职称证书,一并解决上海落户和职称评定,受益颇多。 目前,具有景观设计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可纳入《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2736人通过此渠道落户上海。上海市景观学会还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鉴别真假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有正规的国家证才能落户上海,有关人员应该到12333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输入身份证查证自己所持景观设计师证书信息,查不到的就是假的。
景观设计师 - 申报条件 景观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景观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助理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帮我查一下美术方面的有哪些职称

1.艺术(含群文)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艺术(含群文)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艺术生产力发展,结合艺术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 艺术(含群文)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三级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一级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馆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三条 在本评审标准中,艺术(含群文)系列划分为十个专业:编剧(含作词、作家)专业、作曲专业、美术专业、导演(编导、指导)专业、指挥专业、表演专业、器乐演奏专业、舞美设计专业、舞台技术专业、群众文化专业。第四条 适用范围一、编剧(含作词、作家)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戏剧创评、艺术研究、文学创作等单位中从事专业文学创作,歌词创作,戏曲、话剧剧本创作,相声、小品创作,理论研究的人员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此项专业的人员。二、作曲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艺术研究所、广播电视等单位部门中从事专业作曲、理论研究的人员。三、美术(雕塑、书法、篆刻)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艺术研究所、群众艺术(文化)馆(站)、广播电视部门、画院、美术馆、电影公司、电影院等单位、部门中从事油画、国画、版画、工笔画、书法、篆刻、雕塑、电影宣传、广告创作及评论的人员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此项专业的人员。四、导演(编导、指导)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广播电视部门从事专业戏曲、话剧、小品导演,歌舞编导、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辑的人员。五、指挥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中从事专业乐队指挥的人员。六、表演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广播电视、影视部门中从事专业戏曲、话剧、声乐、舞蹈、曲艺、杂技、影视表演的人员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七、器乐演奏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中从事专业民乐、管弦乐演奏的人员。八、舞美设计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广播电视、影视部门中从事专业舞台美术、服装、化妆设计的人员。九、舞台技术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专业文艺演出单位、广播电视部门、艺术学校、电影公司、电影院中从事专业舞台音响、灯光、效果、电影放映的人员。十、群众文化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全省一切群众艺术(文化)馆(站)中从事美术、摄影、书法、曲艺、声乐、舞蹈等辅导、创作、演出、群文理论研究的人员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2,不可以.3,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咨询,英语一般是11末报名,计算机12月初,考试时间是在3-5月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艺术专业人员依次可分为美术员、三级美术师、二级美术师、一级美术师。  一级美术师是对从事文化艺术行业人员的一种职称认定的称谓。从目前社会发展的职称区分来看,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由国家认定的职称,一般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来认定。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  一种是由民间社会团体认定或聘任的职称,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会团体和具有该项服务内容的文化艺术社团来认定和聘任。其对鼓励文化艺术创新与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目前书画界“一级美术师”称谓比较混乱,为了区分,不致混淆,一般将前一种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后一种称为“一级美术师”。  国家一级美术师评定标准:  美术专业一级美术师须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掌握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精湛的创作技巧,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且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述,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国内美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美术创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有高深的创作技巧和艺术造诣,在美术创作上成绩卓著,形成自己鲜明的艺术风格,独立创作和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作品,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在传承和创新艺术传统和创作技巧方面有突出贡献。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和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三次以上,其中一次获铜奖,或参展二次,其中一次获银奖,或参展一次获金奖,在国内美术界有较大影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1部;  (二)联合(第一作者)撰写著作1部,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取得二级美术师资格二年以上,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可破格申报。  对经评议具备艺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办者,将在职称和润格栏中,分别填写“具备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的字样和进入国际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润格。  不擅长绘画,仅擅长书法或篆刻的经评议具备艺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办者,因国家正式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职称中没有“书法师”和“篆刻师” ,所以将在其证书的职称和润格栏中,也分别填写“具备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美术师任职资格”的字样和进入国际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润格,并在证件号码前加注书法和篆刻专业代码字母。  美术专业二级美术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美术专业二级美术师须具有较高的文艺修养、专业知识和生活积累,了解国内外美术创作的发展动态;有较深艺术造诣和较高的创作技巧,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独立创作相当数量、较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报刊发表或出版个人美术作品专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美术作品展览并获奖,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业绩突出;能对自己的艺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在省内美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艺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专职从事美术创作的在职在岗美术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8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三级美术师资格后,受聘三级美术师职务3年以上。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明显优于本资格条件第七条之规定。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较深的艺术造诣。  (二)独立创作并公开发表相当数量、具有个人艺术风格的美术作品,或在省会以上城市成功举办个人美术作品展,且结集公开出版发行,产生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继承、发展和创新艺术传统及创作技巧方面作出比较突出的贡献。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部或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1次获银奖。  (二)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或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省性美术作品展览(含专题展览)3次(其中1次获铜奖),或参展2次(其中1次获银奖),或参展1次获金奖,在省内美术界有较大的影响。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联合(第一、二作者)撰写著作1部。  (二)独立撰写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二级美术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及外语条件的说明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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