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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个安全等级较安全危险很危险这句话里面的较

锚定量表?应该为一般!
要是我会选择用数字从-2 ~ +2来表示。Security level. 为-2时很明显哪个都知道那个是极度危险吧。
你好!较安全safer安全safety很安全Very safe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五个安全等级较安全危险很危险这句话里面的较

2,建筑物的危险等级有几级

结构安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详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1.0.8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8的要求。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为:A、B、C、D四各等级;详见《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建筑物的危险等级有几级

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分级安全生产

根据您的描述,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分级:安全生产风险规划为“特高、高、中、低、可接受”五个等级。除“可接受等级外”,其他等级风险皆称为不可接受风险。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你好!这个公告。。。也。。。太。。。文盲了。。。你们就不能找个懂网络的人来处理这件事吗?打字不易,采纳哦!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分级安全生产

4,中国安全评估准则分位 5个等级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它的安全保护机制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保护用户的信息免受非法的读写破坏。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除具备第一级所有的安全保护功能外,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是所有的用户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除继承前一个级别的安全功能外,还要求以访问对象标记的安全级别限制访问者的访问权限,实现对访问对象的强制访问。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在继承前面安全级别安全功能的基础上,将安全保护机制划分为关键部分和非关键部分,对关键部分直接控制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存取,从而加强系统的抗渗透能力。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个级别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仲裁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

5,基金风险等级A1是什么意思和A5比哪个风险大

基金产品风险分为五个等级。依据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 按照基金平均股票仓位和业绩波动率两项指标计算风险得分,然后求均值得到基金产品的风险得分: 风险等级 主要特征 高风险 股票型基金 风险得分≥4.5 较高风险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风险得分3.5--4.4 中风险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风险得分2.5--3.4 较低风险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风险得分<2.5 低风险 中短债基金或货币市场型 不投资股票、可转债、 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证券或衍生品 A5风险最高,A1风险最低。
您好!根据现行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办法,按照投资者对风险与收益的不同接受程度,将其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分别为A1至A5五个等级:A1(保守型)、A2(稳健型)、A3(平衡型)、A4(成长型)、A5(进取型),与之对应的产品风险等级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到中证网上多了解下。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A1是保守型基金,A5是进取型基金,A5 的风险更大一些。如果您可承受的风险较低,想获得一定的收益,可以选择保守型基金。现在行情不是很好,投资进取型基金,有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需谨慎。
A5风险最高,A1风险最低。

6,根据NSA标准计算机与网络系统的安全级别分为哪五类哪八级

依照安全性从高到低划分为 A,B,C,D四个等级,其中这些安全等级不是线性的,而是指数级上升的。 几年前,美国国防部为计算机安全的不同级别制订了4个准则。橙皮书(正式名称为可信任计算机标准评估标准)包括计算机安全级别的分类。看一下这些分类可以了解在一些系统中固有的各种安全风险,并能掌握如何减少或排除这些风险。 1、D1 级 这是计算机安全的最低一级。整个计算机系统是不可信任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很容易被侵袭。D1级计算机系统标准规定对用户没有验证,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计算机系统而不会有任何障碍。系统不要求用户进行登记(要求用户提供用户名)或口令保护(要求用户提供唯一字符串来进行访问)。任何人都可以坐在计算机前并开始使用它。 D1级的计算机系统包括: MS-Dos MS-Windows3.xe及Windows95(不在工作组方式中) Apple的System7.x 2、C1 级 C1级系统要求硬件有一定的安全机制(如硬件带锁装置和需要钥匙才能使用计算机等),用户在使用前必须登录到系统。C1级系统还要求具有完全访问控制的能力,经应当允许系统管理员为一些程序或数据设立访问许可权限。C1级防护不足之处在于用户直接访问操作系统的根。C1级不能控制进入系统的用户的访问级别,所以用户可以将系统的数据任意移走。 常见的C1级兼容计算机系统如下所列: UNIX 系统 XENIX Novell3.x或更高版本 Windows NT 3、C2 级 C2级在C1级的某些不足之处加强了几个特性,C2级引进了受控访问环境(用户权限级别)的增强特性。这一特性不仅以用户权限为基础,还进一步限制了用户执行某些系统指令。授权分级使系统管理员能够分用户分组,授予他们访问某些程序的权限或访问分级目录。另一方面,用户权限以个人为单位授权用户对某一程序所在目录的访问。如果其他程序和数据也在同一目录下,那么用户也将自动得到访问这些信息的权限。C2级系统还采用了系统审计。审计特性跟踪所有的“安全事件”,如登录(成功和失败的),以及系统管理员的工作,如改变用户访问和口令。 常见的C2级操作系统有: UNIX 系统 XENIX Novell3.x或更高版本 Windows NT 4、B1 级 B1级系统支持多级安全,多级是指这一安全保护安装在不同级别的系统中(网络、应用程序、工作站等),它对敏感信息提供更高级的保护。例如安全级别可以分为解密、保密和绝密级别。 5、B2 级 这一级别称为结构化的保护(Structured Protection)。B2 级安全要求计算机系统中所有对象加标签,而且给设备(如工作站、终端和磁盘驱动器)分配安全级别。如用户可以访问一台工作站,但可能不允许访问装有人员工资资料的磁盘子系统。 6、B3 级 B3级要求用户工作站或终端通过可信任途径连接网络系统,这一级必须采用硬件来保护安全系统的存储区。 7、A 级 这是橙皮书中的最高安全级别,这一级有时也称为验证设计(verified design)。与前面提到各级级别一样,这一级包括了它下面各级的所有特性。A级还附加一个安全系统受监视的设计要求,合格的安全个体必须分析并通过这一设计。另外,必须采用严格的形式化方法来证明该系统的安全性。而且在A级,所有构成系统的部件的来源必须安全保证,这些安全措施还必须担保在销售过程中这些部件不受损害。例如,在A级设置中,一个磁带驱动器从生产厂房直至计算机房都被严密跟踪。

7,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扩展资料: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公司、企业、合作伙伴、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工矿商业生产经营单位。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不固定,但限制在一定范围内。3、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对人员或者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并产生了严重的影响。4、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不同于职业病等其他损害事件,是在一定危险因素的长期影响下发生的。5、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与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有本质区别,如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因工作不力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设备隐患等也应归为过失,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有过失行为,未及时纠正和消除不良经营因素,任由不良因素继续存在,导致事故发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事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扩展资料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5、“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6、“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7、“三个同步”原则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8、“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生产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4等级 事发1小时内必须上报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0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条例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条例明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条例还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条例还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4等级 事发1小时内必须上报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0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条例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条例明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条例还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条例还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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