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云岩区法院上诉劳动仲裁流程

劳动案件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为:copy起诉状、证据材百料、仲裁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回执。只要是在起诉时效内申请的,都不会耽误度时效。如果担心耽误,可以以邮寄形式先行邮寄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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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仲裁咨询

原问题:1.按950领的话,不影响劳动仲裁,因为你的追问第2--已有2400元的工资证明; 2.因为公司没按约定支付2400工资,你可以拒绝领取,或领取950,要求补领差额; 3.如果要领950,肯定要工资单,这样才能作为公司少给工资的证明啊。 准问:1.没签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已违反法律,你有工卡或上班打卡证明或者往期工资卡,都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你的4.5项对你朋友不利,现在只能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不知你的2项证明确认不,如确认也没关系。 第6 可以要求。 建议你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不行去劳动仲裁,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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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仲裁咨询

你好,这个事在这里说还比较复杂的,首先公司在使试用期间就应该交保险的!这是劳动法的规定!不管使用后用不用他都是要交的!或许很多人还不太清楚的。我们单位都是这样执行的!就凭这点他就违规了!但前提你证据和工资收入记录证明。你说到加班也是同样的~~~至于节假日加班一般来说礼拜天是可以调休的,如大的节日,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春节!是必须三倍工资的!你要是自动辞职不续签,你很难仲裁的,因为是你自动放弃的,只有公司不和你续签或者裁了你,你才有胜算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关于赔偿,是按你的工资收入多少,还有加班这块仲裁会进行核算的。
"关于劳动纠纷想咨询下。公司可以在业务员的业务费里面扣利息吗?克扣的理由是货款回收迟了"。对于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业务合同里有否涉及业务货款回收迟了必须负担利息的条款存在,或者在劳动合同里设置保底工资制的前提上,与业务责任相挂钩的激励工资。如果是单一的业务业绩工资制的劳动合同,那么在业务费里扣除利息,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请申诉。如果是单一的业务关系,那就是经济合同,不属于劳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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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阳劳动局在线咨询上班和客人打架被老板开出二十几天的工资没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但先和单位协商,由于员工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就你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1、工厂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违法行为,你就可以随时立即辞急工,要求工厂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报警,要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工厂有过错而辞职,你就应该依法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工厂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否则工厂就是违法。

5,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行了。如果对劳动仲裁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法院死起诉。如果你说的属实,单位自2010年9月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再加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应多支付1个月的工资。
劳动案劳动案件比较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支付2倍工资(从去年9月起)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2011年7月13日单位以考试不合格通知我离岗一、并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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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对象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如果你仅仅跟着一个老实工作,并由他直接支付你工资的话,就构不成劳动关系,但是可以依据雇佣关系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
院校老师有成立公司吗?你们是雇佣关系?他每个月定时发工资给你?
劳动案劳动案件比较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你好你与你老师之间这不是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你们之间应该属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者合伙、合作关系,怎么办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了。

7,关于劳动仲裁咨询

报销单据如果你没有出差凭证,一旦劳动仲裁,你将非常不利。  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之差额部分。  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拖欠、克扣工资属实,你可以得到拖欠、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主要看你们是否有劳动合同,还有看你是不是在试用期,如果是试用期辞退是没问题的,只要不是试用期辞退是要赔偿的,而且看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没劳动合同还得赔偿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是按每个月实际发到你手里的工资算的,不管什么费用,总费用金额,不管是底薪还是什么。就是每个月实发到你手里的钱数为准。我也在仲裁,所以对这些了解了半年多了,建议你去中顾律师网那里有在线律师咨询一下,他们一般会第二天回复你的,有的几个小内就回复你了,你可以根据你所在地找你所在地的劳动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祝你早日解决好!新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劳动仲裁解决:1、要求单位支付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2、单位补缴2010年6月至今的社保费;3、足额支付2010年年底出差的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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