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持劳动手册到退休龄怎么办理退休
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上海失业人员到那个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要向单位申请的呀、、、

上海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2,上海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办理退休之前,咱们需要先到社保处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是否正确,缴费年限是否满15年等,之后就可以正式办理退休了。办理退休需要的材料有: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7、养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8、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9、退休待遇计算核对无误后,请于次月1号-10号到社保处缴纳社管费900元,同时采集指纹、照相。法律客观:《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上海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3,上海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上海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工龄+缴费月满15年(按月缴费满5年)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街道的社保部门 所需材料:身份证 户口本 劳动手册 2张一寸照等等 这些都是个人办理退休所需要的 有单位的话单位会办的 以上参考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愉快。(*^__^*) 嘻嘻……

上海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4,在上海退休要满足那些条件

首先要达到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男干部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一、非上海市户籍员工也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条件如下:到达退休年龄,最后缴纳地是上海的外省市员工,并且缴费满10年的,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需要将其他省份缴纳的社保转移至上海)。如果在上海未缴满10年的主要有三种情况:a、户籍地缴纳满10年的,在户籍地办理;b、户籍地不满10年,在缴纳满10年的所在地办理;c、各地都不满10年的(但合计满15年的),最终到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资料: (1)到年退休规定资料;(2)《上海市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批表》;(3)《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4)《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5)《养老金申领表(事业办法)》(事业单位人员);(6)《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企业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人员);(7)《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上海社保机构提出提前退休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完成,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即可。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事业单位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基本上是一样的,可能现在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上有一些区别,比如公务员满30年工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就各地不一样,有些地区可以,有的地方就不行,
事业单位的工人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劳资人员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到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劳动局窗口办理。办理退休手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本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办理。手续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将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是个人缴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由个人存档所在机构的经办人员办理。办理手续同单位退休人员一样。办完退休手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6,事业单位工人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事业单位工人带领身份材料到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档案、社保的审批程序。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命机关批准。一般工作人员报送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管干部、党委线公务员报送玉环县委组织部审批,市管干部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2、《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均须粘贴一寸照片,另附一张照片用于制作退休证,照片要求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养老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其中档案在组织部档案室存档的,由组织部档案室出具用于核实“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退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单位人事干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社保中心申领养老待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并办理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停保手续。县社保中心从申领待遇次月起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因单位或退休人员个人原因延误办理退休和养老金申领手续的,延误期间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予以清退,退休养老金不予补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4、人事干部将办好的《退休证》发给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本人向公积金管理处申领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需报老干部局和编办登记。扩展资料:办理退休所需条件一、正常退休1、男性年龄满60周岁退休2、女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岗相当职务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退休。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档案身份为工人的女性,在受聘事业单位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年满50周岁时,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二、提前退休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可提前退休。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可提前退休。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四、特殊工种退休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五、退职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达不到退休条件可申请退职。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退休
事业单位的工人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劳资人员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到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劳动局窗口办理。办理退休手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本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办理。手续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将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是个人缴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由个人存档所在机构的经办人员办理。办理手续同单位退休人员一样。办完退休手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事业  事业单位  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下一篇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