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分帮我写点格言警句紧密结合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的

严格执法,维护稳定.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零错案、零投诉、零复议、零举报、零信访”。
依法行政,法无授权即禁止,合法合理。

100分帮我写点格言警句紧密结合水务行政执法工作的

2,上海市信访复核终结办法是否在有效期内

你是问上海市信访复核终结办法是否在有效期内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上海市信访复核终结办法在有效期内。因为为规范本市信访复查复核、核查终结工作,按照《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政府于2014年制定了《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上海市信访事项核查终结办法》(以下简称《复查复核办法》《核查终结办法》),对信访复查复核、核查终结工作做出细化和规范。《复查复核办法》《核查终结办法》实施已有五年,部分内容与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不相适应,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信访领域中的深入应用,对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故2019年启动了对《复查复核办法》《核查终结办法》的修改工作。修改过程中,市信访办组织多次专题研讨会,在广泛听取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参考了外省市关于信访复查复核、核查终结工作的经验做法,按照贴合实际、科学可行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复查复核办法》《核查终结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所以上海市信访复核终结办法在有效期内。

上海市信访复核终结办法是否在有效期内

3,投诉 上哪

根据《物权法》规定,在小区内从事经商行为(住改商),必须经过所在小区业主同意。因此,你可去对面小区询问一下,是否经过了他们的同意,否则 ,可以要求办学者撤出居民住宅区。
居委、居委不行就街道、街道不行就上区信访办……
应向该学校及该校的上级管理部门。 毕竟七点不到就放音乐这不是小学教学中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他们应当会调整的。

投诉 上哪

4,上海市信访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保持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促进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相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条 信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信访活动。第五条 本市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国家机关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  (三)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第六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并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征集、梳理、分析信访人对社会公共事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国家机关给予奖励。第七条 各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经常听取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建议、意见,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第八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通过参与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九条 有关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可以受国家机关邀请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和信访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代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国家机关做好相关信访工作。第十条 国家机关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激励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家机关给予奖励。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保障信访工作所需经费。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国家机关之间信访信息的互通共享。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信访人依法信访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十四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二)要求信访工作机构提供与其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  (三)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四)向办理机关查询本人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并要求答复;  (五)要求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予以保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遵守信访秩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六条 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许可等行政程序处理或者依法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机构提出。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形式;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在国家机关公布的接待时间内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提供明确的请求、事实、理由和真实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第十八条 多人共同提出相同建议、意见和投诉请求的,提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形式;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不得超过五人。信访人代表应当向其他信访人如实告知信访办理意见及相关信息。

5,安徽新生儿报户口

不用,只要齐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以及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到派出所户籍科去办理就可以了
咨询主题新生儿报户口的问题  咨询日期2006-12-0710:57:42  咨询内容你好!我的户口是在黄浦区人民广场警署,我太太户口是在福建漳州,我们是今年1月份在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在我和我太太暂时在广州工作、生活。目前我太太即将生产,想把孩子的户口随我报到上海,经过初步咨询了解,说报孩子户口需要如下资料:1、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我太太在广州医院的就医检查证明、病历;4、广州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5、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问题:1、请问是否准备了以上这些资料就可以了?2、到时候我应该去何处办理?是去人民广场警署吗?3、办理接待时间有什么规定?是周一到周五的正常工作时间吗?4、接待、办理时间需要多久?半天够不够?4、是否能由我家人帮我代办理还是要我本人前去办理?谢谢!  受理单位黄浦区公安分局  当前状态处理完毕  受理意见您好!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参考,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特此回复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信访办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返回

6,新生儿多久办户口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报户口

咨询主题新生儿报户口的问题  咨询日期2006-12-0710:57:42  咨询内容你好!我的户口是在黄浦区人民广场警署,我太太户口是在福建漳州,我们是今年1月份在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在我和我太太暂时在广州工作、生活。目前我太太即将生产,想把孩子的户口随我报到上海,经过初步咨询了解,说报孩子户口需要如下资料:1、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我太太在广州医院的就医检查证明、病历;4、广州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5、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问题:1、请问是否准备了以上这些资料就可以了?2、到时候我应该去何处办理?是去人民广场警署吗?3、办理接待时间有什么规定?是周一到周五的正常工作时间吗?4、接待、办理时间需要多久?半天够不够?4、是否能由我家人帮我代办理还是要我本人前去办理?谢谢!  受理单位黄浦区公安分局  当前状态处理完毕  受理意见您好!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请参考,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迁移至。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年月日备注: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特此回复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信访办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返回
您好!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户口必须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是考虑到预防接种事宜的重要性,最好是在一个月内把户籍落实好,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新生儿新生婴儿上户的材料及程序: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如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上   户时,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仍应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对于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的婴儿,也应按公安机关关于新生婴儿上户的规定办理,绝不能把是否已经接受计生部门罚款或村(居)委会是否同意上户作为上户的准入条件。对少数出生后未落户的未成年子女,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凭生父、生母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会证明、出生医院或接生人员证明,到生父(母)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落户手续。对到生父或生母一方落户的,还应提供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未落户证明。对个别不能提供,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查后也不能确定直系血亲关系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证据(如亲子鉴定)。   收养被遗弃的婴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 由监护人凭县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申报户口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收养法》实施以前,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凭县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登记入户。其他情况由监护人凭知情人证明、居住地街道(村)证明和民警调查核实材料办理出生登记。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然这个一般是与当地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一个月之内必须个小孩办户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没有限制,所以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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