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4050政策满足条件

如果她满足灵活就业人员条件,可以向当地就业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金额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还是电话咨询一下:12333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海4050政策满足条件

2,企业下岗职工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等各种劳务人员。扩展资料在上海两会上,上海市总工会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存在用工形式多样、劳动保护制度缺失、民事地位不对等等问题,提交了《加强新业态企业就业形态法律研究落实新型用工模式下职工权益保障》的提案,期望通过规范新业态企业用工形式,更好发挥其在扩大就业、促进创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专车司机、外卖小哥、电商雇员??新业态经济衍生出新型就业形态,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150万。同时,由于新业态企业经营模式、用工形态与传统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对其用工行为的界定、劳动标准适用等难题也进入了上海工会的视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灵活就业人员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网——上海市总:规范新业态企业用工保障灵活就业

企业下岗职工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3,2016年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6年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2%。其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即3563.4元—17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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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总工会退休工人住院报销

一、上海总工会住院报销计算办法是什么 上海总工会住院报销计算办法是根据“离退休职工住院安全计划”的支付标准,个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保护。在住院等情况下,被保险人不需要申请保险金,“退休员工住院保障计划”是上海市职工保险互助协会承担的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主要基于单位参与,并辅以社区参与。通过互助和互助机制,可以帮助投保的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的负担被称为“员工二级健康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二、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三、上海工会退休互助医保住院报销多少? 住院费用里的,医保可以报销的部分里的大约百分之五,就是工会报销的四、上海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请问哪里申请才能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的补贴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定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为每月205元,其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308元。申请:前往社区或村委申请,由社区或村委递交镇,再至社保局审核。每月按缴费标准应缴金额缴纳,次月月底前返还补贴,按月返还。新办的打在市民卡的农商行账户内,老的打在农商行存折内。具体可至村委或社区咨询,谢谢!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且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4、城乡零就业家庭人员;5、残疾人员;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农民;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低保边缘困难救助人员;9、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6,在上海如何办理灵活就业证明

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基本要求。其登记办理程序是:(一)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二)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三)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 《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四)来沪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找居住地居委会的就业辅导员帮助办理
一、认定条件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二、申请材料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3、申请者本人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三、认定程序(一)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二)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三)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四、复核程序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凭借居住证身份证到指定地办理。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基本要求。其登记办理程序是:1. 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2. 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3.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 《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4. 来沪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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