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法律分析:城保和社保的不同在于社保包含城保,而且保障种类不同、针对对象不同。区别主要有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保的一种,城保是属于社保的。社保包括:城保、镇保、农保(正在逐步取消中)、外地人的综合保险。这4个险种有工作单位的城镇职工参保的是就是指城保,所以这个说法是相对于农保而言的。2、是面对人群不同。社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3、缴费要求不同。社保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法律依据】:《上海城镇保险》经海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2023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于11月15日开始登记缴费,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方可享受对应的参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大学生: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校内门诊: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校外门急诊:按照居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具体为: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19至5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5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60至69周岁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居保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居保基金支付8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人员: 门急诊(含家庭病床) 1、门急诊起付标准300元; 2、村卫生室不计起付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4、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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