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一下上海市留学生中介合同,留学中介合同是怎样子的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2-12-04 06:13:45
1,留学中介合同是怎样子的
帖子看到回复如下:1、《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介合同》暂时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版本。比较常见的是“上海版”和“北京”版。你可以去百度点击一下,很快就可以搜索到的(我这里不能够把链接贴给你,因为好几次我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以及“美领馆网站”的链接贴给网友,不知道什么原因回帖都被屏蔽掉了);2、这两个版本的差别在于对合同本身性质的定位——上海版合同是“居间合同”,而北京版合同是“委托合同”;3、我的理解:上海版更为合理,因为“留学中介”本身就是“居间”的性质这是第一;第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是“不成不付钱”——就像房屋买卖一样。而“委托合同”就不一样了,只要完成一定量的委托事项就需要给付这部分的委托费用,可以不管学生最后是不是成行——就像打官司一样,即使败诉,律师费是必须支付的。从“留学”这个特殊角度出发,我认为上海版《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介合同》的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有力度。 要是网上找不到或有其他困难,可以继续问我。 供你参考,祝你顺利!

2,上海留学中介合同
们在新加坡定居已六年多,但成为永久居民才不过一年多,这意味着买房的计划被打乱了,必须再等一年半时间。他们已通过经纪向建屋局提出申诉。他们不是在意能否拿回1000元订金,而希望有关当局可让他们免受新条例限制,让他们买下这个心仪的房子。陈大卫说,建屋局已有回复,要求他们提供订金转账的记录,以及屋主愿意将屋子卖给他们的证明,之后将酌情考虑。不久前刚买下转售组屋的张文华(30来岁),觉得有些侥幸,不必为买房烦恼。不过他希望政府近期内不会再出台什么新措施。他说:“这两年推出很多与房市相关的降温措施和新限制,自己也有一些困扰,觉得好像跟不上市场的变化。”他希望可以知道哪一些措施是长期的,哪一些是短期的,让自己能为未来做好规划。国际产业顾问(IPA)总裁邱瑞荣预测,短期内转售组屋交易量会下跌,不只是因为新永久居民家庭不能马上购买,还有每月偿还贷款比率(MortgageServicing Ratio)条例,降低一些买家的购买力。他说,已成为永久居民超过三年的家庭,因为受到借贷比率限制,较趋向于选购中小型单位,因为永久居民公积金户头里的钱一般会比国人来得少,所以他相信小型单位会比较受欢迎。这是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教育市场调查的部分内容,为内部资料。是在该集团实习的员工发到网上的。不同于媒体按赞助费广告费给的评比标准,是最全面最真实的上海美国留学中介排名。对中国学生找留学中介很有帮助。知名度排名:(满分5分)1.中智留学(5.0)2.美勤留学(4.1)3.太傻留学(3.2)4.上教留学(3.1)5.东方留学(3.0)专业度排名:(满分5分)1.美勤留学(4.9)2.伯乐留学(4.4)3.中智留学(4)4.华侨留学(3.4)5.学美留学(3.3)录取满意度排名(满分5分)1.美勤留学(4.2)2.上教留学(4)3.太傻留学(3.9)4.学美留学(3.2)5.中智留学(3)新加坡政府刚推出的购买转售组屋新措施,加上今年初推出的第七轮房地产降温措施,与6月底推出的新房贷管制框架,使永久居民与外国买家在买房时面对新限制。一些本来打算买转售组屋的永久居民,现在只能等待,继续租房子,或转到私宅市场。25岁的陈大卫来自中国,女友来自马来西亚,两人都在本地念大学,两星期前(8月25日)他们看了一个求售的组屋单位,决定买下。他们通过经纪付了1000元订金,接下来就等银行关于贷款的答复,才签署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谁也没料到,隔两天(8月27日),政府突然宣布这项新条例,而且即日生效,由于他们尚未签署选购权书,也还未向建屋局提出购房申请,属于新条例生效后受影响的群体。

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及费用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二、受托人义务第四条 提供信息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第五条 申请入学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第六条 办理签证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第七条 其他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三、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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