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买了商品房影响动迁时的托底保障吗

不影响,都是看面积,外加一些擦边球补贴
上海动拆迁政策中他处有房包括商品房吗?

上海买了商品房影响动迁时的托底保障吗

2,上海动迁什么叫托底

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发展越来越好,每个地区都有动迁的情况,国家将会给与一定的补偿。由于每个区域的叫法有所不同,那么上海动迁什么叫托底呢?上海动迁新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来看看相关知识吧。一、上海动迁什么叫托底托底的意思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底层来托起底层居民的保障措施,主要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上海现阶段有专门的制定住房托底保障政策,比如说增加经济适用房、国家贴补等等措施,用来改善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二、上海动迁的对象有哪些安置人口认定对象为:到房屋拆迁许可证核日算起,且在被拆迁房屋的位置有常住户口满一年不间断的,或者在本市无住房(虽有住房,但居住经查实确实比较困难的),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都属于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安置人口。拆迁范围包括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或因工作原因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已经落户一年的;海员、船员、在外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家中的;因服刑、被劳动教养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来又恢复的,均属于安置人口。户口呈迁出状态的,比如说海员、船员等等;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或者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等情况的,也属于安置人口。文章结语:上海动迁什么叫托底,及动迁对象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将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看完上述知识,对动迁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资讯平台,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精彩内容。

上海动迁什么叫托底

3,上海拆迁托底保障小孩未成年但户口不在内能算吗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应该不能吧。

上海拆迁托底保障小孩未成年但户口不在内能算吗

4,上海动迁托底政策

上海动迁托底政策:一般指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人均安置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为居住困难户,可按人均22平方米增加居住困难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除外。具体细则以各区制定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为准。一、上海动迁托底认证标准1、海市房屋征收中居住困难户认定标准各区规定有所区别,具体看各区各项目制定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2、托底保障是指利用政策法规向底层倾斜来托起底层的保障措施,以达到缩小差距的目的。如我国现阶段出台的各级政府制定的住房托底保障政策,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国家贴补等一系列措施,来改善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人均安置建筑面积不足22平米的,为居住困难户可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3、托底保障人口重点是“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5,上海经适房和拆迁托底保障的问题

1.托底保障不一定的,但是一般来讲是按人头算的,所以户口上两个人的话,应该不太合适. 2.如果没有拆迁的消息,或者几年内都不会拆,还是选择经济适用房好一点,毕竟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一直在变的,看你着不着急要大一点的房子了, 3.下一次摇号一直没有通知,据说是会变成大范围的共有产权房,应该对特困户来说,利益不大了.因为门槛一直在降低,而且就上海建设的保障房数量来看,应该是要大范围实施.2012年还有摇号的可能性不大了..

6,私房拆迁后将户口拆迁到老公房能享受托底安置么

最后谈下来以面积做补偿拿了三套大房子,丈母娘有执照开小店的,和我老婆2个人拿了一套大房子(能直接上市的)。新房子产证上也写了两个人共同拥有。拆迁后立即将户口迁到杨浦区老公房里(12平方,房票簿一直是丈母娘的名字户口当时只挂了丈人一个人)现在老公房旧改拆迁,户口有四个人(丈母娘一家子和我2岁儿子)认定下来只有1个人踢掉3个(丈母娘和老婆拆迁过,儿子未成年,大人不算他也不能算)根据我们的研究此次拆迁依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71号令》进行拆迁的, 1.71号令第三十一条(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该条明确说明了,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不能享受,并没说私房动迁过不能享受。 2.“应安置人口”,即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所认定的拆迁房屋内应当给予安置的人员。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该条解释明确说明了,只有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不能享受,私房这种遗产性质的拆私还私并不在调查认定这类。根据上述2条规定,我们的观点很清楚。户口里四个人都应享受安置,如果平均面积小理应享受托底。不知道律师们怎么认为?
我是来看评论的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高院  关于  上海市高院关于动迁托底保障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