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

目前成都的最新政策是 一家庭为单位,不能超过两套房。如果夫妻离异,在2年时间内如果房子总数超过两套,也会限制购房。

成都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

2,2021最新成都购房政策是什么

成都购房的新政策是在成都买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社保和户籍,必须满足其中一条,也就是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或者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或者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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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都市最新购房入户政策

不行,成都购房,产权面积必须满了70平米,才能一次性迁两个人的户口进来,70平米以下只能迁一个人的户口,而且要其他的手续,很麻烦,所以现在成都,70平米以上的房子是卖得最好的。

成都市最新购房入户政策

4,2020年成都购房新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要求。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对购买套数的限制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已经具备了在成都购房的资格。扩展资料 刚需资格根据《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中对于刚需购房的要求: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3、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购房资格、限购区域……成都购房关键词盘点参考资料来源:温江现代服务园区-民生丨快来看看!2020成都买房最新政策

5,成都购房有哪些政策

成都市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内的限购政策条件 1、限购区域需具备的条件: (1)拥有限购区域内直管区户籍。 (2)在限购区域内有稳定的职业并且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 (3)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在成都限购区域内无购买过新住房以及2017年3月23日后无购买过二手房 2、非限购区域具备条件: 只需拥有成都市户籍就可以在非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者二手房。

6,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条件2022

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以下条件: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3、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商品住房。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政策有:1、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4平方米的税率是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2%。2、二套房首付已经可以申请到4成,利率上浮10%,“如果还清首套房的贷款,第二套可以算作是首套房。首套房贷目前执行基准利率。”3、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源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3年前不得交易。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4、房屋买卖合证明;5、缴纳首付的证明;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二、房税补贴标准: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7,成都限购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商业和公寓不在内
11月21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继续坚决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一)继续执行本地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限购第二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一套住房应提交在我市的纳税或办理社会保险的证明。(二)继续执行今年2月15日市房管局《关于执行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限购住房政策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进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签约前,应当核验购房人提供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市房管局将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购房人购房资格。(三)市房管局将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审核效率。

8,成都房子限购政策

1、买房本人具有购房地区的户籍或是在该地区具有稳定的职业,并且24个月以上连续不断地缴纳社会保险。 2、自2016年10月1号起没有在成都市区购买过商品住房(除二手房)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 3、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或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以在各自的区域内购房或是成都的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除此之外的其他限购区域只能在除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任一区域内购房。 4、在2016年10月1号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房的均不能再次购买新房。 5、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买房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6、军人根据部队提供的证明在策划哪个都买房不受此次限购的政策的限制。 7、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能通过补交社保来获得购房资格。 8、最后要注意的一点是,据成都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需在购房区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9,成都新规限不限制购买首套房呢

不限制首套房。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成都购房新政策

这段是节选给你的,如果是购房人的话看这段就够了,其他的没用。你要全文的话也有,太多了。  (二)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以下统称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房管部门要核验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拥有住房的套数。经核实不属于限购对象的,予以通过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经核实购房人属于限购对象不予办理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房管部门应当正式告知住房买卖合同签约双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与购房人解除住房买卖合同、注销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记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 签发时间:2014-04-29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该政策是针对成都市外来人员的(注意第二条里面的“市外人员”几个字):注意第三条,如果房子是商品房,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在2014年6月1日之前,就不按该政策执行,而按原来的老政策“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但你是成都市内的嘛!该文件对你应该没得影响!以下是对成都市内人员的政策,出自成府发〔2008〕63号文件放宽市内户籍登记:我市户籍人口可在市域范围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合法固定住所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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