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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系统下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改革中算什么性质

人防办一般下属3-4个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不同,分为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人防设计院,人防质量监督站(注:现在质量监督费已经不收取了,经费如何保障还没定论。建设口的已经参照公务员管理了,人防质量监督不好说,国家人防办没有明确的说法。)人防设计院已经改为企业管理,收入是按产值分配,人少,经济效益高,最有钱的单位之一。经费差额拨款单位如:人防通信站、人防执法监察队等,待遇一般,但有保障,可以考虑。差额拨款单位下岗的可能性不大,但经费自收自支形事业单位下岗的可能性就有了,因为社会在发展,人防设计院不可能垄断人防工程设计市场的,质量监督以后可能改为社会行为,就和监理一样,都不好说。

人防系统下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改革中算什么性质

2,人防办改革后归属

法律分析:归属到住建局。法律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二、遵循政事分开的方向1.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原则上要交归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划分的职责,可以作为过渡,按审批权限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或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报党委或政府批准,通过授权方式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党政机关分离出来的一些辅助性、技术性的工作,事业单位要积极承担起来,以促进机关的职能转变,但不应因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数额的限制,将行政机构转为事业单位。2.现在属于行政机构序列、但以事业性工作为主的政事合一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调整。政事职责可分开的,在将其行政职责交归有关行政机关承担后,可成建制转为事业单位;目前分开确有困难或不能一步到位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调整到位;政事职责联系紧密,难以划分的,可改为授权承担某些行政性职责的事业单位,不再持政府机关的牌子。

人防办改革后归属

3,2021年人防办改革后叫什么

“人防办”之所以要更名为“民防局”,意味着本市将从单一的人民防空体制向全民防空防灾的民防体制转变。民防局今后将在北京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防空防灾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据悉,北京市完成从“人防办”到“民防局”调整后,将从单一的面向初级中学的人防教育转变为以全体市民为对象的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从原来单一的为防空袭服务的人防指标所,向建立“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应急指挥备份平台转变,提高应急指挥的自动化水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职责调整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综合科(人事科)分设为综合科、人事科。综合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办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保密和信访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管理,对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综合统计和分析;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宣传工作;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保障。人事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人民防空系统干职工培训;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及防空队伍干部补充、配备工作。法规科挂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支队牌子,不再挂行政审批协调科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宣传和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人民防空重大案件;负责办理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协调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政务窗口管理。调整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法规科(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支队)、指挥通信科、工程管理科、应急救援科、人事科。纪检(监察)机构维持不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

2021年人防办改革后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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