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社保问题,2020年社保新规定
来源:整理 编辑:大上海生活 2023-03-19 04:16:36
1,2020年社保新规定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2020年社保新规定](//www.qgnews.net/d/file/20221224/a8ee0aede87f58d89055e64f1a208347.jpg)
2,合同日期是2021年社保可以2020开始交吗
新房满两年,通常是指办理房产证、交纳契税,那个在先,则按最先的日期计算。不是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日期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话,2020年开始缴没问题,如果是和社保中心的那就要按时缴。![合同日期是2021年社保可以2020开始交吗](//www.qgnews.net/d/file/20221224/e2fec676588d57d71252618072b45550.jpg)
3,新劳动法对交社会保险这块有什么规定吗
5种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全国统一;其他3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地的规定会有不同。我国现行5种社会保险,其缴费比例分别为: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1.2%,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0.7%,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缴纳。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1.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工作所在地在岗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按工作所在地在岗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等于或高于工作所在地在岗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以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最高以工作所在地在岗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限。 会保险 由社会保障监察部门督察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对没有参加的,责令其改正。征地和缴纳社会保险没关系,不缴纳社保,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国家劳动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文件,不会制定社保方面的规定,即使规定,也要在社会保险法里,国家没有规定征地可以不缴费,对任何一类人,都不例外,![新劳动法对交社会保险这块有什么规定吗](//www.qgnews.net/d/file/20221224/effd4264dab404f799e4a2c041241f0e.jpg)
4,按照新的劳动法里面关于社保问题我想请问有没有人知道如果一个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你公司已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行为,你可向公司提出要求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社保,如果公司拒绝要求,可投诉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1,女性退休年龄划分:女性职工50周岁,女性技术人员和干部55周岁,灵活就业者55周岁,特殊工种女职工可以至多提前5年退休(最早45周岁)2,已满50周岁的女职工,如社保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从企业退下来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和方式继续缴费,根据各地政策情况不同,有的地区允许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有的则只能顺延缴费,有的还允许向前补缴3,单位拖欠社保费的,就目前来看,一般也只能主张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在有效追诉期内的社保,可以依法要求单位予以补缴,超期的则无法主张4,以达50周岁女性职工,企业即使想帮其缴费也交不进去,因为其身份已经不属于缴费年龄段,使用计算机社保系统的地区其缴费会被电脑系统卡死我国妇女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一般到了50岁,双方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公司自然没有义务再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5,新劳动法规定下试用期的社保问题
你对这个发条理解有误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条是强制性的规定,因为有相关罚则,也就是说你去一个公司上班后,他们可以在一个月内才跟你签合同的,只要不超过一个月,都是可以的,至于合同起始日期,原则上以用工开始日期为准,但劳动合同法并无明确规定,更多的还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像你这种情况已经算是好的了,现在很多公司,先试用1个月,然后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还规定了试用期。8月社保让你自己交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你肯定不会这样做,所以,这方面就算了吧,毕竟只差了你一个月。1、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不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而是有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出规定; 2、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保险,与试用期或者转正期无关;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呃……我大三呀,明年毕业,对于工作和什么劳动保障一窍不通呢。。。。。。奇怪的是……楼主你出100分了,居然没人答……我晕。。。这个问题对于毕业生而言很重要! 留个脚印,收藏此问题~~~ 期待最佳答案ing~~~~~~~~1.原则上是这样的,也是强制规定,实际中嘛,很多公司不这样做的,只要愿意跟你签合同,我认为应该可以接受了2.自己交社保就不合法了,试用期单位一样需要给交社保的,而不是让你自己交,退一步说,就算你愿意承受7月的,那么8月的社保也不应该由你自己交的,已经签了合同公司要交的3.你可以举报甚至申请劳动仲裁,不过,结果可能会被解雇4.第几条我记不住,肯定是有规定的,你自己看看吧
6,求助新劳动法的社会保险问题
是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你好! 我们先来说明以下几点问题 你就知道怎么做了 1、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用工关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给员工买社保(劳动法中有规定),如其不买可要求其把工作几年以来的补偿,(按工资的1.5%每月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保障部门)但也可以买其它保险,只要有这一项就可以。 2、如果你的合同是在08年解除的,但是合同是在这之前签的,那么还是要按照之前的赔偿,要是之前没有规定的,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的那就照08年的规定走。 3、你一直的担心社保,其实也是没有多少钱的,你大可要求其支付一些,这就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标准,你在结合一下 希望给你有帮助你的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办法:1、立即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收集你在单位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等等。等你离开单位的时候也可投诉。违法,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个人名义下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不到另外三险且个人负担大。解决...很难。理由是劳动者目前还是弱势群体,对企业制度只能建议or遵守,没有决定权。所以,楼主跑去和BOSS谈这个问题恐怕只有两种结果:1.继续忍受,2.走人如果企业其他方面非常理想(薪酬/福利/前景...),可以考虑忍让,依个人名义缴纳保险。如果对这家企业没有多满意,很重视五险一金的话,可以有两条路。1.技术含量比较低。找BOSS摊牌,要么给我上社险、要么另找别人,大爷闪人。2.暂时忍辱负重,攒够工作经验、翅膀硬了,找他秋后算账。企业不依法上社险,员工可以提前通知一声随时走人,而且企业还需要补交保险、支付离职经济赔偿,之前用来“乙方自行交纳”的钱也还是白给你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忍心这么吃完饭打厨子的,也可以直接拿上面的理由找BOSS。说不定你就是下一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了:p祝维权顺利。
7,劳动合同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急
你好: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单位代扣代缴的,如果个人没有缴纳,可以补缴,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认为劳动合同无效。 单位不帮个人缴纳,个人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无权问你要违约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都不需要提前通知,随时可以走人,公司无权问你要违约金。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职的违约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条款。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只是公司没有替你按规定缴纳社保,公司可以补缴社保,但不能成为劳动合同失效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必备条款,如果公司没有为职工个人交纳,职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职工个人如果中途辞职了,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4条,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问题补充:A.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仅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专项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二是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如果是前者,则因为合同解除,双方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当然也就解除,劳动者不存在此项违约的问题,无需支付违约金;对于后者,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竞业限制且约定支付违约金,则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只有仍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这种竞业限制期一般不超过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两年。B.法律规定,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如果约定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无效。1、不能视之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从上述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符合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2、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30日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你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供参考。
文章TAG: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社保问题2020 最新 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