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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般主要处理哪些方面的案件

普通的民商事,比如说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般主要处理哪些方面的案件

2,阳景小区属于什么街道

阳景小区属于景凤路街道。据地图显示,阳景小区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景凤路403弄,所以阳景小区属于景凤路街道。

阳景小区属于什么街道

3,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的事故信息

着火大楼: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728弄1号的28层教师公寓大楼。大楼概况: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开发商: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和销售时间:1998年1月建成;1998年4月开始销售,现已实现销售90%。住户:多为教师,包括数十名退休教师居住户数:总户数500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栋1号着火时间:2010年11月15日14点30分左右第一报警人:周庆灵报警时间:2010年11月15日13点53分左右。 官方接警: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 最新伤亡: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70余人受伤送医,56余人失踪(2010年11月19日07:35 )现场细节: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内住着不少的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警方已经在现场周围的几条街拉起了几道警戒线。救援情况:已有100多人获救;49人被送往静安中心医院抢救。伤者多为吸入浓烟不适;接诊医院:静安中心医院(上海西康路259号)交管信息:安远路-西康路-康定路-延平路-安远路。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的事故信息

4,又出事女童在小区内玩耍时不幸身亡这些地方遛娃最不靠谱

前几天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了一条让人心痛的新闻: 上海一名 6 岁女童在小区里玩滑板车的时候,被一辆 汽车 撞倒后不幸身亡。 女童玩滑板的时候,道路左侧一辆本来停在路边的车,启动后撞向了女童。 事故发生的时候,女童的妈妈就跟在她身后。无法想象,这位妈妈该有多绝望。 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小区里发生伤娃事件了: 2020 年 6 月 ,广东佛山一名四岁男童在小区楼下玩健身器械,小手不慎被器械夹住,就医检查后确诊左手无名指第一指节骨头已粉碎性骨折。 2020 年 5 月 ,湖北大冶一名两岁女童因手腕上的遛娃牵引绳被电梯夹住,电梯启动后女童瞬间被吊起挂在门上。 2019 年 9 月 ,湖北应城一女子带女儿在小区车库等老公,一辆 SUV 转弯时直接朝母女俩碾了过去,事故造成了妈妈肋骨骨裂、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小区,是一家人生活最熟悉的地方,但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一下小区里的安全风险,我们越了解越重视,让孩子远离危险。 1 小区玩耍务必避开有车的区域,经过可以开车的道路,要握紧孩子的手腕并排走,而不是 一前一后。 妈妈们,2 岁以上的娃,运动能力已经很不错了,跑跑跳跳,玩滑板车、平衡车的时候,往往一溜烟就跑远了。尤其是在人车不分流的小区穿行走动,一定要握紧孩子的手腕并排走。 就在上个月 4 号,重庆渝北区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撞上了一个突然跑出来的 2 岁男童,万幸的是孩子没有生命危险。 小区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另一个很大的原因是: 汽车 司机是有驾驶盲区的,特别是对于身形矮小的孩子们来说 。 汽车 盲区到底有多大? 成都商报曾经对驾驶盲区做过一个图解: 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普通小 汽车 , 3 米以内的倒车区域无法观察到身高不足一米的儿童;拐弯区域看不到身高不足 0.7 米的儿童。 如果孩子蹲下来,就更看不到他们了!这种驾驶盲区下, 汽车 只要发动,在盲区的孩子就很容易被撞,而且他几乎没有及时避让的能力和机会。 所以 不论是自己开车、还是平时带孩子出门,都要确保不在 汽车 周围逗留,尤其是别让孩子在小区有车出入的区域玩耍。 好在有一些小区已经实现 人车分流 了,小孩子可以在小区里放心玩。 除了一个地方—— 小区停车库 。 停车库光线差、拐角多、驾驶盲区也多 ,带娃去停车场的时候,真的要牢牢看住孩子。 去年,一对母女因为蹲在停车库地上,司机存在驾驶盲区没看见,结果两次被碾压,事故造成妈妈肋骨骨裂、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在停车库或者能开车的路上, 一定要抓住宝宝的手腕,或者抱着走,也别在拐角处、灯光暗的地方停留或者下蹲 。 2 用 遛娃牵引绳,也得时刻看住娃,不然防走失绳也可能变成“危险绳”。 买过溜娃牵引绳的宝妈应该都知道,这种绳子 往往比较细, 车门、屏蔽门、电梯门等基本不能识别,这就会导致前面牵的人已经进电梯了,后者却还被关在外面。 而且绳还很牢固,在紧急情况下很难把互相“绑定”的俩人分开。 去年,就有一名两岁女童因为手腕上的遛娃牵引绳被电梯夹住,电梯启动后她瞬间被吊起,两分钟后摔落,之后被救出。 孩子的母亲怎么都没想到,孩子没有跟着自己从电梯里出来。而且,电梯没有识别出细长的遛娃牵引绳,正常关上了门。 妈妈们,遛娃牵引绳可以用,也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乱跑甚至走丢。但是,因为有了溜娃神器,就放松警惕,反而更容易发生危险。 3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根本不是儿童游乐设备!绝大多数都不适合 12 岁以下小孩单独玩。 一般,小区、公园的健身器材区域,都会树一块警告牌,上面写得非常清楚: 12 周岁以下儿童应在成年人监护下进行锻炼。 让孩子独自在健身器材区玩耍,本就是 非常危险的事 ,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孩子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去年 6 月,广东佛山的一个四岁男童,在小区楼下玩划船机的时候,妈妈看了会儿手机,孩子出事了。 当时,男童反向坐在划船机中间,当他身体前趴时,手柄顺势倒下,放在设施上的小手也瞬间被夹住了。经过检查,孩子 左手无名指第一指节骨头已经粉碎,需要截肢 。 大多数的健身器材,都是用铁制造的,笨重力道大,就算有大人在旁看护,对小宝宝来说,也 绝不是安全的玩具 。 比如常见的单人腹肌板和太极推揉器。 单人腹肌板是用来锻炼腹肌的,所以正确的使用方式是: 然而,很多孩子却是用来攀爬玩耍, 杠杆之间的缝隙并不大,手脚等被夹住的风险很大。 去年 10 月,广东肇庆一小孩左腿腿部关节位置被卡在单人腹肌板的两道铁杆之间,最后消防紧急出动救援。 太极推揉器的两个并排大圆盘看起来很有趣,不少小朋友喜欢玩这个。但一不注意,手就会被卡住。 如果圆盘转速过快,靠近时身上皮肤可能会被划伤,甚至把人卷进转盘,引起更大的事故。这就是妥妥的教训—— 4 要做好玩水教育,别让孩子独自去小区的河道、池边以及喷泉广场玩,有落水、触电风险。 现在的很多小区都有人工景观池、喷泉广场,或者沿河道建造。小孩子天生爱玩水,但千万不能让 Ta 自己去这些地方,真的很危险。 温州一小孩在小区旁的河道落水,幸亏被环卫工人及时救起。 小孩结伴跑到小区的河道旁,凭借瘦小的身材钻出防护围墙捞鱼,看得人惊心胆颤: 每年,都有新闻报道孩子因在景观池、广场喷泉附近玩,发生触电事故 家长们,很多河道、人造景观池、广场喷泉,水质不好,也没有围栏或者围栏很宽,大人通不过,孩子却能轻松钻出去,还有漏电风险,以后下楼遛娃,咱还是要尽量避开。 今天的文章,我们放了很多事故图片,当妈的真的看不了这样的画面,更何况是经历了这类意外的父母。 在小区带娃的时候,不论在哪里玩,视线都别离开孩子,哪怕一秒钟。很多意外和伤害,大人是可以及时发现和避免的。 安全无小事,真正能庇护我们、庇护孩子的,只是多留那么一点点心。 如果你觉得今天的文章有用,记得转发到家族群、妈妈群、物业群,大家更重视小区里的安全隐患,孩子的 健康 成长也更有保障。

5,儿童骑共享单车被撞离世是怎么回事

上海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3月26日,上海静安区一名11岁男童骑ofo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由于12岁以下儿童安全意识不足,辨识能力有限,儿童骑行行为不仅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如何规范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事故怎样谁负责任?12岁以下儿童禁止注册考虑到防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摩拜单车注册时会验证用户的身份证号,并与公安部门登记的信息进行查验,12岁以下儿童由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以没办法通过验证。小鸣单车同样采用了实名验证注册机制,12岁以下的儿童和70岁以上的老人均无法注册使用。不满12周岁的儿童骑车,主要是由于非智能车锁造成的,“不用手机刷开锁,大量的开着锁的车”。骑呗单车在用户注册协议中明确表示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租用骑呗单车,并且骑呗单车使用的不是机械锁,而是智能锁,大幅降低了车锁被破坏的可能性。智能锁实时监控 严格把关网络图片就技术机制来说,摩拜单车的锁在没有故障的情况下,一般是默认锁上的,除非用暴力手段强行砸开。所以也不存在小孩在路边通过摸索或其他方式把它打开。对于家长或他人借账号给未成年人的情况,摩拜单车的《用户守则》明确规定1人1账号,不建议也不鼓励借账号给其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骑车人如果发生事故,责任由出借人承担。摩拜单车还会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向未成年人群的家长做宣导提示将账号借给孩子的危险性,小孩子对于空间和速度的判断相较于成年人较弱,贸然上路会很危险。多管齐下 多方配合儿童的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意识不足,但模仿能力和好奇心强,骑自行车上路虽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建议家长、单车提供商和教育、交管部门乃至社会各界都应该加强对儿童出行教育及安全警示及监督的力度,齐抓齐管,不能让共享单车沦为儿童的“危险玩具”,共同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管是实名验证还是智能车锁,这些都不是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车的绝对解决方案。“小朋友如果一定要骑车的话总是有办法比如借父母或者年长朋友的账号将锁扫开,政府从某种程度上应该去严管此类现象,企业尽到企业的义务,政府则应该对家长有一些相关的处罚,如果家长纵容孩子去做违背安全的事情的话”。儿童用车责任认定如果共享单车采用了实名验证注册机制并排除了儿童注册使用的可能性,而是因为家长或他人借账号给儿童,或儿童强行破坏车锁使用单车,显然损害是因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或第三人造成,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共享单车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路本身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6,控告信怎么写

1.实事求是2.事情描述清楚即可3.不要想太多了4.关键的就是事实5.没有什么语言修饰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叶福昌,男,193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上海市宝钢10村7号604室,现居住宝山区海滨新村132号202室,电话:021-27418182 13701924493 被控告人:方永乐 男人,1948年6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家庭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奉贤路312号后门,电话:13331966316 62172578 请求事项:1.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追究被控告人方永乐的刑事责任 2.放永乐应该因为其的敲诈勒索所造成的一起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包括2年多在外面租房和家中被其敲碎玻璃窗,儿子、媳妇离婚和我女儿被工作单位辞退等) 主要事实: 我原来是上海飞碟凯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办公室地址:上海陆家浜路413弄,南仓街口,金南花苑3号楼2204室。 我们公司于2005年7月16日向徐雄借人民币5万元。当时方永乐是担保人,住静安区奉贤路312号后门,电话:1390867568)介绍向上海某一高利贷借钱5万元(虹口区临平北路5823a号虹临大厦,上海航雄投资有限公司徐雄,电话:13651907089,办公室电话:65087459),7天以后即要还人民币6万,(天息是2500元人民币)(附上2005年7月16日借条凭证)我代表公司(上海飞碟凯投资有限公司,并且盖公章)写借条(方永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面签名)。 过后,徐雄、方永乐多次带着4至15人左右到我公司来大吵大闹,再以后,方永乐开始带多人到我家里,到我女儿单位,儿子、媳妇单位大吵大闹,用砖头将我家里玻璃窗敲坏,多次在电话里威胁我及我爱人的生命,给我全家带来极大的压力,造成我儿子和媳妇离婚,我女儿没有工作,迫使我逃离我原来自己的家,到外面借房子度日,时间长达2年多,至今没有回去,几次发心脏病和高血压,我现在实在不能忍受,因为我已70多岁。方永乐多次到我家来闹事,都是有报警记录的。 2005年11月15日,方永乐带了一批人又到我公司来闹事,在我办公室内和我同电话说:“你马上写一张借我人民币25万的借条,并且说如果你不写,我们要叫两辆卡车的人,把你家踏平,我看你写不写”这是我已经因为方永乐来闹事,已经没有办法在公司办公,时间也有几个月,并且我也离家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我于当天下午3:00左右,给方永乐写了一张借方永乐25万的借条,并且传真给徐雄办公室,徐雄收到传真以后,带人离开我公司了。 2006年12月22日,下午1:30左右,我在新客站附近麦当劳店里和朋友吴炳兴(家庭电话68953066,手机13022158489)谈事情,方永乐带了三男一女把我控制住,并且说:“你今天终于被我抓住了”,同他一起来的人说:“在这里不要多说”,随后方永乐就叫三个男人带我走出麦当劳,将我推进红色面包车内,左右两面夹住我,中途我要小便,二个打手也不同意,后来一直将我带到方永乐母亲家(上海静安区奉贤路312号后门),到了他母亲家,向我要人民币25万,我回答说没有,方永乐说:“你重新写借方永乐25万的借条”,我说“没有,你方永乐要我还钱,徐雄也要我还钱,到底要还给谁?钱是徐雄借给公司的,不是借给我个人的,你凭什么要我还你钱?”方永乐说:“你今天又不还钱,又不写借条,你今天休想走!”我要打电话报警,那个女同志把电话抢走我手机,并且翻我的包,看到我身上实在没有什么现金,方永乐就说:“2005年11月15日你写的借条是25万,你今天再重新写一张借条”,我在万般无奈、人生得不到保障被限制自由的情况下,只好写了一张向方永乐借人民币25万元的借条(在晚上7:40左右写的),时间是2006年12月22日,并且写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写好以后,方永乐再叫我写一张借方永乐人民币5万元的借条,我不肯写,他说:“今天坐在你旁边的二个人不是吃素的,不解决问题,绝对不会让你走路的”,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我不写,性命难保。因此,我只好又写了一张人民币5万元的借条,25万借条的落款时间是2006年12月22日,他们看了以后说:“不能写当天的日子,这样要被人家发觉有问题,一定要我改写时间为2006年6月1日。当时有方永乐的保姆拿我的身份证明去复印。当时方永乐家里还有方的母亲,保姆,方的妻子以及女儿,我在晚上8:00左右离开方的母亲家,我特地在出门以后看时间和地点。 2007年11月9日,方永乐凭我写的借条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是人民币30万。在法庭调查时方永乐说“叶福昌从来没有还我一分钱,叶福昌写的向我个人借钱的借条都是传真,不是原件,传真因为时间长了所以颜色都没有了,看不到传真内容了,所以我让他到我家里重新写了借条给我,我是在外面找到他的,具体是在上海新客站附近麦当劳店里找到他的,并且与他一起回我家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人。。。) 2007年7月9日下午5:00左右,我在云南南路宁海东路261弄251号后门张瑞康家(家庭电话:63365693 13601688913),碰到徐雄及他的妻子,二个男人,其中姓王的手机13124813561,徐雄看到我后用拳头猛击我头部,王说:“我们到过你家多次,你借我们的7.5万钱一定要还”徐雄并重新叫我将现在居住房子的地址告诉他,平时2天一次要我与他通电话。 请求的理由: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而被控告人方永乐,竟无视国家法律,为了达到根本不存在的事实的目的,非法拘禁、强制剥夺、控制控告人的人身自由,将被害人叶福昌非法拘禁6个多小时,造成叶福昌被逼写了借方永乐人民币25万和5万元2张借条,给控告人带来许多思想上和经济上的压力,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因为控告人根本没有向被控告人借过一分钱,控告人所写的借方永乐人民币25万和5万都是被控告人捏造出来的事情,被控告人反复对被害人叶福昌和其家属使用威胁及要挟、恫吓等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故意强行索要财产,数额巨大,严重危及控告人及其家属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方永乐多次当面和在电话里对控告人及其家属进行威胁,说:“如果老叶你不还我钱,我就要带一帮人踏平你公司和家,你要保命还是要其他的?。。。”由于放永乐的威胁,结果使被害人叶福昌产生极大的的恐惧心理,为了保护自己的性命和家庭成员的安全,实在没有办法才写了借方永乐人民币25万和5万2张借条。为此,我们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方永乐的刑事责任,并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他应赔偿我们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 控告人:叶福昌 电话:021-27411106 021-27418182 021-56178320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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