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同工同酬

提请劳动仲裁。

上海市同工同酬

2,上海简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真的存在吗

你好,这个公司是真实存在的,相关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Y9LBXC 企业名称: 上海简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邓海莲 注册资本: 1008.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营业期限自: 2017年05月08日 营业期限至: 2037年05月07日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核准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8442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灯光设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有营业资格和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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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与上海翻译资格考试是否一样的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证书与上海口译证书之比较  比较项目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证书 上海口译证书 结论  颁证单位 国家人事部颁发 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育局联合颁发 全国翻译证书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的翻译考试  证书性质 以考代评,是翻译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 针对地方紧缺人才开展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具备在全国通用的条件 翻译专业资格证书 是目前全国最为实用的翻译证书  有效范围 全国范围内有效,并在与我国相互承认的国家有效 上海市,只是地方有效 翻译资格证书是有效范围最广的证书  等级划分 资深翻译和一级、二级、三级翻译资格 中级、高级 国家证书是等级划分最全、选择面最广的证书  实施时间 2003年实施,2004年全国实行 2001年开始推行,在上海及其周边地区实行 国家证书已在全国实行,并将成为翻译开始主流  实施目的 国家要建立一种有广泛国家认可与全社会适用性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 为了解决上海地方翻译人才的紧缺状况 翻译资格考试是为了统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管理,是国家宏观和长远的计划,而后者仅是暂时的  难度划分 三级适合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或外语大学生水平或相似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口笔译实践经验;二级适合非外语专业研究生或外语专业本科生水平,或相似水平并具备一定的翻译翻译实践经验;一级要具备较强的翻译实践经验,是某语种双语互译方面的专家。 高级口译考试适合一些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同等水平;中级口译考试适合一些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水平 翻译资格证书与上海口译证书在考试水平的划分上具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你可以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中找到符合自己的相应级别考试  综合比较结果:  人事部颁发的全国翻译资格证书与职称挂钩为应聘和晋级提供了保证,已经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而其他证书的作用还没有权威部门的公开解释或者下发文件。无论从证书的有效范围,考试等级划分,还是考试的难度划分来看,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证书考试都具有绝对的优势,它作为国家推行的一项长期的改革计划,必将成为翻译认证考试的主流,并是获取翻译职业资格的唯一途径。

请问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与上海翻译资格考试是否一样的

4,外地档案怎么放上海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前提是:上海市人才中心同意接纳。具体条件按:1、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2、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人发[1997]22号)3、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沪人[1999]21号)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统一服务平台的意见(沪人[2002]128号)得到同意,即可将档案迁移至上海市人才中心保管,并按其规定交纳保管费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注意事项:非上海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人员人事档案根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要求调入管理的除外)。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上海市委  市委  上海市委组织部刘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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