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

海市房地局

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

2,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是按什么批平方

上海市房地局
看你的宅基地面积基本上是宅基地面积的1.5倍

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是按什么批平方

3,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附则

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应用解释部门)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和市建设交通委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第四十三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十月三日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发布的《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不明白啊 = =!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附则

4,谁了解上海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原则上应集中到新村聚居点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四)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占地建造个人住宅: 1、住房宅基地已达到规定标准的; 2、户口不在申请用地所在地的农村村民; 3、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住房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  (一)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且符合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分户建房条件的;  (二)该户已使用的宅基地总面积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宅基地总面积标准的80%,需要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易地新建的;  (三)按照村镇规划调整宅基地,需要易地新建的;  (四)原宅基地被征收,该户所在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尚未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五)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六)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需要易地新建或者在原址翻建的;  (七)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中的危险住房,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依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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