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旧房拆落地政策,上海房屋拆迁补偿老婆是外地人是否也能有补贴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4-24 23:36:26
1,上海房屋拆迁补偿老婆是外地人是否也能有补贴
可以的,是同住人,算引进户口(如果是拿房子的话,和有户口的人可以拿等份额的,如果是拿货币的,那么可能会相对少一点,至少是拿不足的)上海的房屋拆迁条例里,有明确规定的,你可以自己查一下,作为谈判的依据
2,望城区50年老房拆迁政策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3,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是按户口人头还是按房屋面积
只能简单的说一下: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4,闵行区动迁政策
主题:2009年闵行区动迁方案,
shenmgk 发表于 2009-08-31 09:46 [引用] --------------------------------------------------------------------- 上海闵行区颛桥镇动迁政策 本项目建设动迁补偿安置以沪府发(2002)13号文《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闵府发(2002)8号文《闵行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闵府发(2004)12号文《关于调整本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意见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将本基地动迁方案告知如下: 一、 拆迁补偿安置方法: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1. 选择货币补偿: 由拆迁人根据市府及区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以下简称旧房评估单价),以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做出的估价报告为准。 本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闵府(2004)12号文确定为: 1) 土地使用权基价为1820元/平方米; 2) 价格补贴标准:(土地使用权基价+旧房评估单价)* 25%; 付款方式:在被拆迁人签协、搬离原址并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2. 选择以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调换: 1) 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部分,订购安置房优惠价为高层(6楼基价)3850元/平方米,各层次价格不等; 2) 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15%部分,订购安置房市场优惠价为高层(6楼基价)5040元/平方米,各层次价格不等; 3) 楼层搭配方式:每户必须订购一套大套(非完整户除外); 4) 指定搭配的楼层按自由选择楼层相对应的楼层搭配; 5) 临时安置补偿费: a) 临时安置过渡期约定24个月,自被拆迁人交出旧房钥匙之日起计算至安置房交房通知发放之日为止; b) 如不足24个月,按实际过渡期限发放; c) 如超过24个月,按沪价商(2002)024号文规定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如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发50%;如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发100%; d) 过渡期内,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e) 照顾发放2个月安置房进户后装修期过渡费,以通知进户之日起计算,如无故不进户,停发过渡费并取消2个月装修期过渡费; f) 付款方式: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款互补差价结算,如安置房款大于原房屋货币补偿款部分,由被拆迁人在安置房进户时一次付清。如原房屋货币补偿款大于安置房款部分,在被拆迁人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附属物补偿款、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基本奖励费等,在被拆迁人签协、搬离原址并交出旧房钥匙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二、 补偿建筑面积的认定: 1.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2. 拆除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不计算补偿认定面积,仅作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 3. 根据颛桥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被拆迁人(原农业户口)原有证建筑面积不足建房标准的部分,予以照顾补偿重置价20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认定标准为每户不足2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卫生间;原房屋有效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未批建卫生间的,可补建筑面积16平方米,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4. 根据市政府农村建房条例规定,对不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户(非农户口及他处有宅基地的户),不予享受不足面积补偿,按原有房屋建筑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三、 奖励费及其他搬迁费用: 1. 奖励费: 1) 订购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的部分,按1210元/平方米 予以另行奖励; 2) 对选择货币补偿不认购安置房的户,给予被拆除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5%部分1210元/平方米的另行奖励。 2. 搬家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规定发放搬家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有证建筑面积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期房安置的按2次发放。 3. 家用设备移装费: 1) 电话移装费:150元/部/次; 2) 空调移装费:400元/台/次; 3) 热水器拆装费:300元/台/次; 4) 有线电视:480元/户/次; 5) 宽带初装费:380元/户/次; 四、 其他相关问题: 1. 本次动迁现场办公地点:原闵行看守所内; 2. 本次动迁实施单位:上海闵行闵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资格证号:沪房地资拆(闵)资字第03号; 3. 被拆迁人完成签约搬迁后必须将完整的空房移交给拆迁人,如发现与原房结构、设备等不一致,被拆迁人应负经济责任。被拆迁人交出原房钥匙,经拆房单位验收合格后,必须将拆房单位开具的交房验收单及时交给动迁组,才能申领补偿费。 4. 本方案所指的每户,是指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为计户标准。 5. 在区房管局公告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打不成协议的,由区房管局裁决。凡经裁决或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不得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各种奖励等优惠政策,一律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执行。 6.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基地。 7.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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