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的等级及相应的职务

你好我是ZLZS. 公务员共有十五级,第一级就是国务院总理…

公务员的等级及相应的职务

2,中国的职位级别从小到大是什么 像什么正厅级什么的

副科 科 副处 县处 副厅 厅局 副部 省部 国务委员级 国务院总理级

中国的职位级别从小到大是什么 像什么正厅级什么的

3,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表

答:至少还有一年吧,现在还没有实行。医生的工资绝对比公务员高,医院的工资答: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就不要拿出来说了。老师的工资其实是跟公务员差不多的,但老师一年有三个月的带薪休息怎么不说呢?科研的谁也不清楚,就不乱说了。普通公务员如果干了一辈子工资还不如工作几年的领导,那对那些普通公务员是不公平的,毕竟普通公务员是大多数,如果待遇不向普通公务员倾斜,那些在中央、省市、地市的公务员享受着级别拿着高工资,让基层的公务员如何安心。别想得太多,能把基层干部的心稳定下来就不错了。
职务层次1.领导职务层次的设置。根据本法的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的设置。职务层次是根据工作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大小,所需资格高低设置的。由于非领导职务不承担领导职责,因此,在职务层次上不应、也不必设置到高等级的职务层次上,因此,本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表

4,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两种分类方式有相互兼容融合的发展趋势。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明确了职务、级别设置的指导思想,即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并吸收品级管理的合理因素。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本法分别在第十四条、十八条作了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5,中国的行政级别都有哪几级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参考资料: http://www.livingflowers.com/zh:%E8%A1%8C%E6%94%BF%E7%BA%A7%E5%88%AB
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市级(自治州)(直辖市一级不含市级)、县级、乡级(街道)
省 县 镇

6,公务员级别是怎样的

中国公务员级别分为一级到二十七级27个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划分是国家级正职(一级);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等。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注:股级(股所级)并非公务员正式行政级别。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7,请问国家的职业分几个等级

可以分5个等级,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一般情况是三个等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没弄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职业等级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初级!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二、报考条件(各地报考条件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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