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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的道台是什么官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清代道的长官,官方称为“道员”,民间尊为“道台”,因此得名道台衙门。清代的道,是省以下、府以上的机关

清朝的道台是什么官

2,三台昔朝廷以道台府台刑台这个三个到底是什么官职有多

道台。明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分管各承宣布政司辖区内部份地区、钱谷等事,无定员,因事添设,各省不等,称分守道;按察使有佐官副使、佥事,无定员,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部分地区、刑名等事,称分巡道。清乾隆十八年(1753)废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置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政务、分巡道主管全省提学、屯田等专门事务,守、巡诸道多加兵备衔,长官皆称道员,俗称道台,尊称观察。清末又在各省置巡警道与劝业道。民国初年曾分一省为数道,以道尹为长官。道员(道台、道尹)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级别,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府台相当于知府、太守,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官名。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唐以建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亦称黄堂。刑台?是臬台吧 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宋各路提点刑狱司与明、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相当于现在的省法院检察院之类的官员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三台昔朝廷以道台府台刑台这个三个到底是什么官职有多

3,清朝府台是多大官

府台相当于知府、太守,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官名。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唐以建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亦称黄堂。
请参考: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道的长官,官方称为“道员”,民间尊为“道台”,因此得名道台衙门。清代的道,是省以下、府以上的机关
相当于知府、太守,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知府 不大正五品左右
z主任吧
通常是要听的,但是清朝有两套系统,一个是政务系统,另一个是旗务系统在政务上,县令要听府台的,但如果这个府台正好是这个县令旗中的,县令又是那个旗的牛录什么的,府台就算他的奴才,会很复杂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时,这两个人都会避免见面

清朝府台是多大官

4,在清朝道台是个什么官

道员(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  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佥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  乾隆、嘉庆时又准密折封奏,权势日益加重,以至有人视道台为省(巡抚、总督)下,府(知府)上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台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清代的地方机构分“省、府、县”三级。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总督为正二品,巡抚为从二品。知府最初为正四品,后改为从四品。知县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明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分管各承宣布政司辖区内部份地区、钱谷等事,无定员,因事添设,各省不等,称分守道;按察使有佐官副使、佥事,无定员,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部分地区、刑名等事,称分巡道。清乾隆十八年(1753)废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置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政务、分巡道主管全省提学、屯田等专门事务,守、巡诸道多加兵备衔,长官皆称道员,俗称道台,尊称观察。清末又在各省置巡警道与劝业道。民国初年曾分一省为数道,以道尹为长官。道员(道台、道尹)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级别,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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