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应当如何确定

由做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管辖。

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应当如何确定

2,执行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有利于权利人行使申请权,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次,它有利于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均衡和协调;再次,它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最后,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执行法院管辖

3,执行案件指定管辖可以

依法可以的
可以的。

执行案件指定管辖可以吗

4,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5,调解书的执行管辖一审法院同级法院 or 财产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

新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你好!一般在作出调解书的所在地法院执行,如果财产所在地法院更合适的,可以到财产所在地法院去申请执行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执行管辖的基本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 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 件,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需要强制执行的,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可指定辖区内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2.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3.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还不起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1.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由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2.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3.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强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强制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强制执行。

7,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是什么哪位

1.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执行管辖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3.法律依据之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zhidao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8,执行管辖的基本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 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 件,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需要强制执行的,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可指定辖区内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2.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3.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还不起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1.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的,不管过了多少时间,仍可以由法院进行执行,法院的执行仍是合法有效的。2.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3.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强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强制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强制执行。

9,行政法中非诉执行和诉讼执行级别管辖有何区别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行政诉讼执行,是指执行组织对生效的行政裁判的法律文书,因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其特征如下:1、执行组织是指人民法院或有权行政机关;2、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3、强制执行的根据是已经生效的诉讼文书;4、须以强制力为之;5、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是使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必然是行政机关,而后者则不一定。
搜一下:行政法中非诉执行和诉讼执行级别管辖有何区别?

10,执行案件管辖规定

法律分析:(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4)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1,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由哪级法院管辖

实践中,许多地方按适用仲裁法的解释均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笔者认为不妥。事实上,劳动争议仲裁与国内仲裁裁决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仲裁,只是均有仲裁二字而已:国内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对裁决不服不可再诉,仅在某些情形下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尚可诉讼,且在基层法院诉讼,诉讼后仍由该法院执行。根据上述区别可知,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无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基层法院完全可以胜任。
涉外劳动争议,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另外,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我说的通俗一点吧,比如说一个外国人(有就业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内工作,那么就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也就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据该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或者法院都有管辖权。

12,最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由作出一审判决的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有个收费标准,按标的额大小收一定比例,
法院有个收费标准,按标的额大小收一定比例,
分三种情况: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3、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扩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的限期和机构: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分三种情况: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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