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刊上海消防创立于什么时候

创立于1979年。
《上海消防》创立于1979年,是国内创刊最早、具有海派特色的优秀消防刊物。

期刊上海消防创立于什么时候

2,上海消防举报电话是12319吗

上海消防举报电话可以打12319,也可以打96119。

上海消防举报电话是12319吗

3,上海消防官方网站

这里:http://www.fire.sh.cn/infoplat/platformData/infoplat/pub/xiaofang_2542/shouye_7602/index.html
你自己找

上海消防官方网站

4,上海消防员落户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落户等工作的意见》,经市消防救援总队评定到达一定技术等级,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7年或在高风险区域、特殊危险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在申办居住证积分时,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水平,可取得相应积分,达到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的人员,享受本市相应公共服务;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偶及子女随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一、消防员落户共同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二、岗位条件:1.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执勤车(战保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3.船艇操控员岗位。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的,或具有海船适任证书的优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上海消防

总队现在搬动长宁路去了,原来的地方,新建了河南消防站,另外还有一些单位还在原来的总队地址办公。 没有什么特别集中地地方。但是金山石化那边,集中了卫三,卫六,卫八,卫九,都是非常集中的,且中队规模都不小,以前卫三基本上时车最多的中队,比龙阳特勤还多,现在不知道了。好像号称是全国唯一一个由纯公安消防消防力量守备的化工单位。

6,上海市消防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第七条 本市鼓励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本市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八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活动日。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 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二) 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 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保障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五) 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或者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推动整改;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指导、支持、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依托城市网格化等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共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规划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在规划制定、调整和实施工作中,应当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商务、教育、民族宗教、民政、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育、交通、民防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第十三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居、村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宣传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7,上海消防总队有多少个支队

黄浦消防 卢湾消防 徐汇消防 长宁消防 静安消防 普陀消防 闸北消防 虹口消防 杨浦消防 宝山消防 闵行消防 嘉定消防 浦东消防 轨道消防 奉贤消防 松江消防 青浦消防 金山消防 南汇消防 崇明消防 宝江消防 水上消防 化工消防 特勤消防  你自己慢慢数咯..呵呵
总的有30多,反正比一楼的要多。但不好意思我也记不清那么多。

8,上海市消防条例201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第七条 本市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八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活动日。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 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二) 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 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指导、支持、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在规划制定、调整和实施工作中,应当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  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教育、卫生、文广影视、旅游、经济信息化、商务、民政、民防、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第十三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居、村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宣传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备案,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根据需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演练;  (四) 负责消防产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五) 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六) 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 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八) 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安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请问上海有哪些大型的消防公司

上海南晓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万利达消防集团 上海亚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兴盛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环昱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安盾消防安全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景文同安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通成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洋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盈硕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明唐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还有更多可以去消防英才网上查看采纳哦

10,上海市消防条例199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原则。第四条 消防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规划,使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的消防工作。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市公安局主管本市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军事设施、远洋船舶、铁路运营建设系统、民航系统的消防工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队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第六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第七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第二章 消防组织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各自的权限,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编制消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消防规划的执行;  (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等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  (四)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  (五)负责消防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维修的监督、检查,参加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的审查;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责令火险隐患的整改;  (八)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鉴定,进行火灾统计;  (九)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鉴定的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十)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配备的消防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除火险隐患;  (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三)指导专职消防队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  (四)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消防监督员应当学习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持有消防监督证,遵守法纪,严格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第十条 本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立公安消防队,并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装备。  公安消防队应当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技术训练,保持消防装备的完好,加强执勤,随时做好灭火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应当迅速赶赴火场,有效扑救火灾。第十一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乡、镇和村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可以由一个单位建立,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建立。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自行解决。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火灾扑救等,应当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和指挥。第十四条 依法建立的各级消防协会在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照协会章程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消防宣传教育和推广先进消防技术。第三章 社会消防第十五条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二)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三)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  (四)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  (五)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11,上海消防月薪1万多

如果他有人际关系,做一个消防参谋有可能。白+黑=10000元/月就也有可能。 如果没有背景,那么他“很牛”啊,中间再加一个“吹”吧。
元宵节是个令人愉快的节日,人们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
他只是毕业时参军了被分配到上海当消防兵而以,不可能这么高的,最多也就二千。他只是士官,不算啥军官的。消防中有油水的工作是轮不到他的。
很肯定的告诉你,他本科毕业,进入消防起码是副连职,头脑灵活点,站对队伍,一万加太平常了。还有,消防军官的危险性在哪?真正有危险的,永远是消防战士。
消费属于公益事业,而且危险性大,待遇不低但不对外公布;合同一般先签一年,有医疗、工伤等社保。

12,上海市消防重点单位有哪些

单位有消防部分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表的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面积1000平米及以上的幼儿园,娱乐场所,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的商场,单体4万平米及以上的综合楼以及大型加油站,码头等等。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八)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九)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文章TAG:上海消防上海  上海消防  消防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