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男满60岁女满55岁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上海市可享受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7-27 11:07:52
本文目录一览
1,男满60岁女满55岁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上海市可享受哪些
可以享受农村奖励扶助,前提是夫妻双农,每年800元每人。还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2300每人,不管户口性质
2,上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独生子女最新政策包括的内容有: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3,上海独生子女费是双方父母各领2300元吗
你提问的相当有创意,差点被你蒙住,不知道“双方父母”怎么理解哦,按目前的规定,当独生子女的母亲或父亲在退休时可以各领取2300元的独生子女费,但是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是不能领女婿或儿媳的钱的。
4,上海有对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吗
一、上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1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2021最新政策: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规定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4、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外地大学生在上海租房 有什么优惠政策和福利 外地大学生在上海租房是有优惠政策和福利。上海租房补贴要根据学历来分补贴的金额,也就是学历越高补贴的金额越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是: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外来务工人员每平方米每月每人18元。申报条件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三、外地大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在上海租房 有什么优惠政策和福利 上海大学生的补贴要看多种不同的学历,包括博士、硕士、学士等等都不一样,学历高,补贴更高。高校毕业生发放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外来务工人员每人18元/平方米月。 上海租房补贴领取标准: 1、“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3、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四、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维护社会福利企业中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福利企业,是指集中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并享有相应的政策优惠的特殊企业。 社会福利企业所安置的残疾人,是指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的残疾者。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福利企业。第四条 (发展原则) 本市依法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企业,提倡全社会关心、帮助社会福利企业。 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应当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对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稳定。第五条 (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原则) 社会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健全职工享受同等的待遇。第六条 (政府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残疾人就业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社会福利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七条 (主管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本市社会福利企业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福利企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 区、县民政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 各级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格认定第八条 (资格认定的条件) 社会福利企业除符合工商登记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福利企业发展规划; (二)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 (三)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合残疾人的就业特点; (四)具有适合残疾职工的劳动岗位; (五)具有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第九条 (提交材料) 申请成为社会福利企业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 (三)残疾人员名册及其残疾证明和住址; (四)残疾人员岗位安排;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第十条 (审批程序) 区、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民政局核准。市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核准的,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第十一条 (合并、分工和变更审批) 社会福利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后仍需持有《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应当向民政部门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社会福利企业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第三章 保护和扶持第十二条 (财税优惠) 社会福利企业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第十三条 (贷款优惠) 社会福利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对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享受国家民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对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的优惠政策。 申请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递交有关的申请材料。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民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办理申请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的手续。第十四条 (产品保护) 凡适合残疾人生产的产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社会福利企业生产,并逐步确定某些产品由社会福利企业专门生产。 社会福利企业专门生产的具体产品,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五条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残疾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每次不得少于5年。 社会福利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职工上岗比例,安置残疾职工上岗。 社会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它保障方面,与健全职工享受同等的待遇。
文章TAG:
上海 上海市 独生子女 生子 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