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人员保健津贴算员工福利吗

可以的 在我国颁布的《保健津贴》里有明文规定 。我们单位搞理化就有,不过钱不多,比微生物多8元
这个不算是吧,这是行业规定,必须要给的,给多少也是有规定的。福利是公司根据情况可以自行调节的

职业危害人员保健津贴算员工福利吗

2,我知道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可以申请保健津贴想问下从事对眼睛视

可以的在我国颁布的《保健津贴》里有明文规定
这个要看严重性吧,像办公室里的工作,天天对着电脑,对眼睛也有影响啊,不可能这样也去申请保健津帖吧?呵呵``主要看你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对眼睛影响有多大!!纯属个人意见,呵呵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具体:http://www.hbzjcdc.com/main/2005-06/97.htm参考资料:http://www.hbzjcdc.com/main/2005-06/97.htm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我知道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可以申请保健津贴想问下从事对眼睛视

3,有谁知道保健费的发放标准有害工种职业津贴要具体点最好有

12月10日 11:31 关于办理提前退休(有毒有害)工种和工作年限说明: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2、您单位是否在劳动局备案,干沙工的工种是否经过劳动局的鉴定,属于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3、如果您单位的工种没有经过劳动鉴定,虽然属于提前退休的工作种类,那么您不享受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批条件,故办不了提前退休手续。4、如果您属于办理退休手续的范围,那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扣百分点。注:没有听说过有害工种1年算1.5的待遇
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备局字008号“关于试行《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实行营养保健只是一项保护性辅助措施,根本的办法应在设备、工艺、防护上积极采...

有谁知道保健费的发放标准有害工种职业津贴要具体点最好有

4,我是职业病五级伤残请问有没有保健津贴或者是职业病津贴每月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不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只能按照你第一次受伤的上年度缴纳工伤保险基数平均值为基数。 除非你受两次伤。但是如朋友你说的,如果你的工资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你的基数应带按照你受伤前统筹地区职工最低工资为准。 如果有差额由单位补齐。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职业  职业病  上海市职业病岗位保健津贴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