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的内容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2022-10-21 05: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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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的内容

2,我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实施对象包括
ABCD《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第2条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3,国内森林植物检疫的主要法规有哪些

4,动植物检疫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检疫处理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检疫处理的主要方法有:
1.除害,即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方法杀灭有害生物的处理方法。包括熏蒸、消毒、高温处理等。
2.扑杀,即对动物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宰杀,以消除病害。
3.销毁,即用烧、深埋和其他方法消除携带有害生物的检疫物。
4.退回,对不愿销毁的检疫物退给物主,不准入境。
采取检疫处理的原则是,在保证有害生物不传入传出国境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能进行除害处理的,尽量进行除害处理;不能进行除害处理或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坚决作扑杀、退回或销毁处理。
5,动植物检疫的检疫方式主要有哪些
动植物检疫的检疫方式主要有: 1.产地检疫:根据检疫需要,检疫人员到输入、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地实施检疫。 2.现场检疫:输入、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抵达口岸时,检疫人员登机、登轮、登车或到货物停放场地检疫,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对出入境动物作临床检查,对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查货物及包装有无受病虫害侵染,并按规定采样送实验室检疫。 3.实验室检疫:根据双边协定、检疫条款、贸易合同、信用证、输入国检疫要求或我国的检疫要求,检疫人员对出入境应检物作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实验室检测。 4.隔离检疫:动物在入境后或出境前,必须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隔离场作隔离检疫。隔离检疫时间大、中动物为45天,小动物为30天。入境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需作隔离检疫的,应在指定的隔离圃隔离种植,至少经过一个生长周期的隔离检疫。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第四章 出境检疫
第三十一条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依法办理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出境报检的手续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第三十二条 对输入国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实行注册登记,并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备案。第三十三条 输出动物,出境前需经隔离检疫的,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检疫。输出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在仓库或者货场实施检疫;根据需要,也可以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检疫。待检出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数量齐全,包装完好,堆放整齐、唛头标记明显。第三十四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依据:(一)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和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规定;(三)双边检疫协定;(三)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第三十五条 经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运达出境口岸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动物应当经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临床检疫或者复检;(二)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从启运地随原运输工具出境的,由出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验证放行;改换运输工具出境的,换证放行;(三)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丧疫到达出境口岸后拼装的,因变更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而有不同检疫要求的,或者超过规定的检疫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报检。第三十六条 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的,运往出境口岸时,运输、邮电部门凭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单证运递,国内其他检疫机关不可检疫。
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第六章 携带邮寄物检
第四十条 携带、邮寄植物种予、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邮件作退回处理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邮件及发递单上批注退回原因;邮件作销毁处理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通知单,通知寄件人。第四十一条 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进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海关应当将申报或者查获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及时交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未经检疫的,不得携带进境。第四十二条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在港口、机场、车站的旅客通道、行李提取处等现场进行检查,对可能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而未申报的,可以进行查询并抽检其物品,必要时可以开包(箱)检查。旅客进出境检查现场应当设立动植物检疫台位和标志。第四十三条 携带动物进境的,必须持有输出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经检疫合格后放行;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境的,还必须持有疫苗接种证书。没有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的,由口岸动植物检验机关作限期退回或者没收销毁处理。作限期退回处理的,携带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出境;逾期不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携带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当场放行;需要作实验室检疫或者隔离检疫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截留凭证。截留检疫合格的,携带人持截留凭证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领回;逾期不领回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禁止携带、邮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名录所列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第四十四条 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国际邮件互换局(含国际邮件快速公司及其他经营国际邮件的单位,以下简称邮局)实施检疫。邮局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需要作实验室检疫或者隔离检疫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向邮局办理交接手续;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放行章,交邮局运递。第四十五条 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并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交携带人、寄件人。
8,动植物检疫
这个专业现在全国人很少,最好的出路是考研究生,而且很容易考的哦,并且目前考研是一种趋势。其次还可以考公务员,每年都有一些检验检疫机构需要这样的人才,但是学历越高找的档次越高。第三,可以到各个省的,或者市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林业局,或者病虫害森防站等单位。还可以比较大一点的林业公司或者造纸企业等。动植物检疫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70406
专业名称:动植物检疫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我国加入WTO、改革开放的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面向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市场和海关卫生检疫,牢固掌握动物、植物检疫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动物及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及疾病防制、食品加工的卫生管理与检验、植物病虫害监测与控制等工作的高层次技术型、应用型人才。
三、专业培养要求
1、主要学习动物病理学、植物病理学、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动物传染病学、病理检验技术、动物寄生虫检验技术、植物检疫学、食品理化检验技术、检疫检验行政法学、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课程。受到动植物检疫技术、监控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训练,具有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食品生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测、评价、监控管理的能力。
2、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理论知识:
(1)、具有动物、植物、食品科学的有关基本知识;
(2)、具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的理论知识;
(3)、具有动、植物疾病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动、植物疾病诊断与防治理论知识;
3、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具有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
(2)、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养殖和种植业经营管理以及动物、植物产品加工能力;
(4)、具有动植物分类、对动植物进行剖析及鉴别正常动植物标准的能力;
(5)、具有分离、培养、鉴别患病动植物病原及诊断、防治动植物疾病的能力;
(6)、熟练掌握动植物检验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
(7)、具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的卫生检疫能力;具依据有关动植物检验法规处
理患病动物、植物及产品的能力。
四、专业就业方向(领域)
毕业生能胜任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进出境和国内各级动植物检疫机构、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植物检疫机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企业集团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新产品研制、商品监督检验、食品生产的卫生管理监督及产品质量检测、科技推广等工作。
五、主干学科
兽医学
六、主要课程
主要学习动物病理学、植物病理学、动物性食品卫生学、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检验技术、动物寄生虫检验技术、动物传染病学、动物病理检验技术、临床兽医学、药理学、毒理学、植物检疫、昆虫学通论、动植物检疫检验法规、食品加工学、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等课程。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科研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一般为30周。
1、植物学教学实习:1周,学习和采集植物标本,识别、分类、制作各种植物标本。
2、组织胚胎学教学实习:1周,掌握动物组织切片的制作程序和制作技术,血液涂片。
3、昆虫学通论、植物病理学实习:2周(各1周)了解当地主要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生长季节到大田、果园、菜地、林地等场所观察病虫害发生规律及调查研究方法,采集标本并熟练识别各类主要虫害。
4、动物病理检验技术教学实习:1周,要求学生掌握一般的病理解剖诊断技术程序。
5、临床兽医学:1周,要求学生掌握动物各种普通常见病的诊断、检验及预防治疗和相关畜产品的卫生管理和处理技术。
6、动物寄生虫检验技术教学实习:0.5周,要求学生掌握各种寄生虫的鉴别方法以及家畜寄生虫的基本诊断技术及食品检验技术。
7、食品理化检验技术实习(1周)、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实习(1周):熟悉和掌握食品卫生检验实验室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技能。
8、动物传染病学教学实习:1周(与生产实习同时进行),要求学生掌握各种动物传染病的检疫、诊断及防制技术。
9、植物检疫学:1周,要求学生掌握植物及种子病虫害检疫的基本方法。
10、动物性食品卫生学卫生检验:0.5周,要求学生到集贸市场、肉联厂、屠宰厂等进行教学参观、样品检验等实践,增加实际工作经验的培训和练习。
11、教学生产实习:5周(含动物传染病学教学实习),要求学生到各级动植物检疫监督部门、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防疫机构、动植物检疫站参加动植物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监督、动植物疫病的检疫检验监控、检疫检验技术实践,增加感性认识。实习结束后,写出有一定价值的实习报告。
12、毕业实习:12周,结合生产实践,要求学生到海关、口岸、商检、动植物检疫行政监督检疫机构、食品生产检验单位、农牧行政管理、教育科研单位、卫生防疫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兽医站、畜牧场等单位进行毕业实习,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术,到实践中熟悉和掌握动植物检疫、畜禽疾病、人兽共患病防治和检疫及畜禽饲养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或跟着教师进行科学研究。
13、配合专业教学内容的改革,在其他教学环节中,加大素质教育和实践教学的力度。
(1)1-7学期举办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的各类学术讲座,并将其制度化。
(2)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类社团活动,深入社会,加强实践。配合课堂教学,进行教学实习,组织学生搞好专业调查和社会调查,第1-7学期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4周。
14、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结合专业课的学习,要求学生撰写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培养动植物检疫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15、各学期劳动0.5周,均为分散劳动。
16、第7-8学期安排毕业实习(暑假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八、主要专业实验
动物学、植物学、家畜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病理检验技术、植物病理学检验技术、昆虫学通论、动物传染病学、动物寄生虫检验技术、食品理化检验技术、植物检疫学、食品加工学、动物性食品卫生学、临床兽医学等。
据说这个专业现在全国人很少,最好的出路是考研究生,而且很容易考的哦,并且目前考研是一种趋势。其次还可以考公务员,每年都有一些检验检疫机构需要这样的人才,但是学历越高找的档次越高。第三,可以到各个省的,或者市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林业局,或者病虫害森防站等单位。还可以比较大一点的林业公司或者造纸企业等。
文章TAG:
动植物检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