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扣缴义务人用白话解释一下

扣缴义务人就代替税务收税然后把税交到税务.比如说工资奖金缴税单位就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说白点就是帮税务局从你工资里扣税钱的单位或个人(主要指的个体老板)。
你有义务缴纳这笔费用,你就是该笔费用的扣缴义务人。

什么叫扣缴义务人用白话解释一下

2,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扣缴义务人的确定是基于收入分散、纳税人分散的情况。确定扣款义务人,就是采用源泉控制的方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支付纳税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3,增值税和扣缴义务人怎么理解

增值税,顾名思义,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通俗的讲产品(商品)增值了没有,增值了就征税,没增值就不征税。或者说你加钱了没有、通过你的再加工增值了。规定扣缴义务人,是税收源泉控制的一个手段,通俗的说,你不是纳税人,但是你支付款项了,而对于收款人,这笔款项是应当纳税的,收款人是个体、个人或者没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也就是说,税务局找不着的纳税人,散户,由你这里进行源泉控制扣缴税款。代扣是指,税款由纳税人负担。代缴是指,纳税人的税款由你代缴,也就是由你负担。

增值税和扣缴义务人怎么理解

4,请教什么叫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就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律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也就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确定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两类: (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 (2)为纳税人办理汇款的单位。比如说,银行代扣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银行就是扣缴义务人.再比如,你所在的单位代扣你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你所在单位就是扣缴义务人。

5,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定义如下所示:   简单地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就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单位及个人。一般最常见的就是工资薪金收入了,这里的扣缴义务人就是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及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   1、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这里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2、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税;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这里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拔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6,税收征管法中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办理开业、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2.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上述资料;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并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4.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5.延期申报必须预缴税款;延期缴纳税款必须报经批准。  6.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结清税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纳税人合并、分立时有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其纳税义务;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8.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或者欠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都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此外,欠税人还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  9.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主要包括:

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的纳税主体,在负有纳税义务的同时,应享有相应的权利。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在总则中对纳税主体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集中和全面的规定,这有利于调动纳税主体的积极性,改善征纳关系,体现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是我国税收法制进步的象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我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下列权利: (1)知情权。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税收法规的知情权,税务机关应通过建立税务公告、开展税法宣传、解答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税务部门制定的与纳税程序有关的规定(如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提供方便,实行公开办税制度。 (2)保密权。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会了解到企业和公民大量的生产经营、个人隐私等情况,这些情况往往关系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济利益,关系到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因此,《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其情况保密。《实施细则》第5条明确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个人隐私",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个人不愿公开的隐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收养子女等。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的范围,有时还应视案件情况予以曝光,因为它们侵犯了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权相对应的是,税务机关负有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义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不得将其获得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有关情况用于税收征管以外的目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在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和个人的储蓄存款时,不得将查询所获得的资料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3)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的这一权利又叫税负从轻权,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税收优惠权,旨在鼓励纳税人进行降低税负的税收筹划活动。《税收征收管理法》除了在总则中对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做了一般规定外,还在第33条、第51条中规定了纳税人行使这一权利的具体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第3款只规定纳税人享有减免退税权,没有包括扣缴义务人。(4)陈述权和申辩权。陈述是指当事人表明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申辩是指当事人进行解释、辩解,反驳对自己不利的意见和证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根据这一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此,陈述权申辩权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享有的重要权利,税务机关在作出决定时,有关当事人有权为自己的行为进行陈述、说明、解释和辩解;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陈述和申辩,是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它有利于税务机关全面了解情况,避免作出行政处罚等决定时出现偏差。 (5)争议救济权。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实施违法行为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造成损害时,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规定争议救济权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当前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6)控告、检举权。这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根据这一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这为有关当事人监督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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