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什么时候全面推行

您好。上海市在2011年首先试点营改增,2012年8月1日起,北京等8省市先后施行营改增试点,预计在2013年,营改增试点范围还会继续扩大,建议您关注有关新闻。 未名明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什么时候全面推行

2,营业税改增值税时间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制、营业税改增值税时间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度将更加规范。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营业税改增值税时间

3,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营改增的

第一个是上海首先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营改增的

4,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营改增全面推行是在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1、什么是营改增?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2、为什么推进营改增?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3、营改增是如何推进的?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第三阶段:所有行业,全国范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落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是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营业税改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  试点地区及开始时间  上海市:2012年1月1日  北京市:2012年9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  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2012年11月1日  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

6,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未参加营改增的地区将于2013年8月1日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经确认的试点纳税人自8月1日起,提供应税服务接受国税机关管理,开具从主管国税机关领购的发票或到国税机关申请。
营业税改增值税什么时候开始  试点地区及开始时间  上海市:2012年1月1日  北京市:2012年9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  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2012年11月1日  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开始,营改增已由上海试点扩大到8个省市试点范围。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未来中国间接税制改革的方向。预计2016年底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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