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医学 定向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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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定向培养

2,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学院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院位于创新求索、文化荟萃、包容并蓄的黄浦腹地,红墙映日、梧桐环绕。其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学校通过了“211工程”立项。2005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成立了新的由教育部、上海市政府重点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院,进入“985”高校行列。2010年11月,学院成为卫生部与教育部合作共建的第一批十个重点高校中的一员。两校合并以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院充分发挥“部市共建”、“部部共建”的体制机制优势,遵循综合大学的发展规律和医学学科的特殊规律,保持医、教、研、管的相对完整性,不断探索实践在综合性大学中发展医学院的模式。  历经百余年的春华秋实和六十八载的风雨征程,医学院秉持“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院训及“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学院精神,深入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上海风格、交医特质”的交大医学院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具有“厚基础、强实践、重转化、塑规范、融国际”的交大医学“精品化”卓越医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医学院始终以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真知、践医学之神圣为己任,与时代同呼吸、与社会共命运,在医疗卫生事业的壮美画卷中留下了诸多浓墨重彩的笔触,为社会输送了7万余名医学人才。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师资力量雄厚,优势特色明显,学术成绩卓著,集医、教、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创新型院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在多项学科综合排名中均位列全国医学院校首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  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定向培养,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进行培训并考核。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

3,免费医学定向

免费医学定向是国家从2010年起,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该专业将采取全科型模式培养,除完成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外,将增加全科医学和农村常见病诊疗技术等课程。通过定向培养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有作为”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全科型临床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请采纳。
d9临床医学(赤峰市巴林右旗) 考生号姓名投档成绩录取方式录取志愿计划性质录取时间10152127151876李卉485一般统考生第2志愿定向 2010-07-24 11:36:27.010150404151673王彦岭460一般统考生第2志愿定向 2010-07-24 11:36:27.010150423150412刘新鹤433一般统考生第1志愿定向 2010-07-23 10:19:58.0da临床医学(赤峰市巴林左旗) 考生号姓名投档成绩录取方式录取志愿计划性质录取时间10152526150001海双双449一般统考生第2志愿定向 2010-07-24 11:36:27.010152201152581李金海439一般统考生第1志愿定向 2010-07-23 10:19:58.010150422153100张同鑫429一般统考生第1志愿定向 2010-07-23 10:19:58.010150422152626高磊425一般统考生第1志愿定向 2010-07-23 10:19:58.0

免费医学定向

4,关于53医改意见是什么意思

  医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医学教育既要符合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医学人才成长的特有规律。国际经验表明,临床医师作为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很高的专业人才,其养成必须经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其中,院校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学习、辅以临床实践;毕业后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加以落实。本文将从教改医改互动的角度出发,重点阐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模式的综合改革路径。  一、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  2010年,上海市开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点工作,成为最早开展的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在实践过程中,上海市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着力于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明显加强,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示范性的成功经验。  1.通过“5+3”构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模式创新  为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验提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即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从而在国内首次构建了将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通过界定“双重身份”明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为定向住院医师,体现了观念创新。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是以“行业内社会人”身份接受培训。在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参加全国统考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在被招录为“住院医师”的同时,以“定向”身份获得研究生学籍,即获得了“住院医师”和“研究生”的“双重身份”。这种模式突破了本科医学毕业生在“就业(住院医师)”和“在读(研究生)”之间只能“非此即彼”一种身份的传统模式,为本项目在试点过程中的培养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  3.通过“三个结合”实现了培养培训全过程的有效衔接,形成了机制创新  由上海市教委立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牵头完成了“上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4项课题研究,具体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2],实现了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制度相结合。  4.通过“四证合一”解决了专业学位与执业医师资格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制度创新  本项目“四证合一”包括《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在医师培养过程中的医学教育和卫生行业培训两者的紧密结合,培训医院将组织本项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地解决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和培养所面临的违法行医风险。  上海实施的“5+3”人才培养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2011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2012年5月7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重点之一是“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13年5月6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又联合下发《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要求北京大学等64所试点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目标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工作,注重落实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二、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3年5月8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5],正式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明确了专科医师培训目标,要求培训医院的学科必须为博士点;制定了培训对象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标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医院综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先条件;设立了专项经费,由委派单位、培训医院和政府共同承担。  临床医学人才“5+3+X”培养模式改革是“5+3”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化,核心内容是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从而切实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思维、临床技能和临床科研能力。  1.博士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和专科医师招录密切衔接。根据上海市每年参加专科医师培训人数,合理确定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采用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与专科医师招录相衔接,培训对象需通过相关高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提交申请材料,参加由各高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的专科医师招录复试。  2.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参加培训期间,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定向”身份获得研究生学籍。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个别专科为4年(如神经外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要求和医师培养的能力要求,改革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制定区别于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课程由专业外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部分组成,总门数不少于4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分别对应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培训医院的带教医师指导下,重点加强从事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各专科具体培训内容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执行,培训时间依据专业不同,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对象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的重点为临床实践能力,把完成规定的临床培训量(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病种及病例数、临床诊疗操作例数)作为报名参加考核的前提条件。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和外单位专家1~2人)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表1 国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和上海专科医师培训亚专科的比较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 专科医师培训亚专科(X年)  100201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风湿病学、传染病学) 心血管内科3、血液内科3呼吸内科3、消化内科3、内分泌科3、肾脏内科2、风湿免疫科2、感染科2  100202 儿科学 儿科  100203 老年医学 老年医学科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精神科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9 护理学  100210 外科学(含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胸心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烧伤外科学、野战外科学)普通外科2、骨科3、泌尿外科2、胸外科3、心血管外科3、神经外科4、整形外科3、烧伤外科2  100211 妇产科学 妇产科  100212 眼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疗科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6 运动医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18 急诊医学  注:目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已经采用专业学位领域代码,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仍然采用科学学位二级学科代码。  3.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相结合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取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高校)审核通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要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实施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思考  在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能会面临的经费保障、导师指导模式、研究生管理方式、学位论文评价标准以及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等问题,都可以类比解决。而在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国家政策有着很大区别。目前上海市推行“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最大政策瓶颈就在于博士生招生计划,以下提出笔者的意见。  1.“5+3+X”培养模式博士生招生计划应单列  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明确:为了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特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of Medicine,MD)。近年来国家对博士生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因此,要推进“5+3+X”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就必须实施博士生计划的分类管理,即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应当区别于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求。首先,2010年以前美国统计获博士学位人数并不包含医学博士(MD);其次,我国的临床医学8年制教育(MD)也不占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再者,上海市“5+3”改革得到了教育部大力支持,上海市“5+3”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计划单列,不占国家下达到上海高校的硕士招生计划,培养经费来源于上海市财政专项。因此,建议上海市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延续“5+3”项目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招生计划单列,由上海市财政专项支付博士生培养经费。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需统筹“单证”与“双证”  2012年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下达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时,将博士生招生计划开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目前,我国工程博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有“统招(双证)”途径,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存在着“统招(双证)”和“同等学力(单证)”两种途径。“双证”是指同时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单证”是指仅获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压力下,由于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规模总量控制,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部分高校开始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而将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与此同时,由于“单证”不占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在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同时,医学院校转向招收“单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为例,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发布后,每年均有50%左右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转读博士研究生,但上海医学院从2005年起开始减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双证”博士生,转博人数从2005年的77人下降到2013年的28人;与此同时,2010~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单证”博士生招收人数逐年增加,分别为13人、26人、37人、44人,从数量上“单证”博士生已经超过“双证”博士生。  因此,通过推进“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还必须统筹管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证”和“单证”途径,使得我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学位授予人数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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