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用人单位加公积金,现在上海企业一定要加公积金吗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05 2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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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上海企业一定要加公积金吗

2,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如下:1、月工资收入在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线(目前约为9000元/月)以下的职工,按照月工资收入的8%缴纳公积金;2、月工资收入在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线至3倍以上(目前约为27000元/月)的职工,按照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公积金;3、月工资收入在3倍至5倍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线之间的职工,按照月工资收入的6%缴纳公积金;4、月工资收入超过5倍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线的职工,按照月工资收入的5%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的缴纳条件如下:1、参加公积金是职工的自愿行为,一般来说,只有在正式就业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才可以参加公积金,而且一般要求职工年满18周岁;2、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职工的公积金缴纳比例一般为个人工资的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12%进行缴纳。但是,具体的缴纳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3、公积金的缴纳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缴纳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或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上海人工作 应该加工积金吗
从法规上来说,公司应该帮员工缴公积金的。 但目前实践中还是有很多公司不缴,很有问题。在上海不管是外地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都统一缴纳社保五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按3563元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公司每月要交1175.8元,个人要交374.1元。分别是:养老保险 公司20%(712.6元) 个人8%(285元)医疗保险 公司10%(356.3元) 个人2%(71.3元)失业保险 公司1%(35.6元) 个人0.5%(17.8元)工伤保险 公司1%(35.6元)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公司1%(35.6元) 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的工资,单位和个人各交7%。
4,上海补充公积金
法律主观:补充公积金一般是指补充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除了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再额外为员工缴纳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和住房公积金的一样使用,只能在购房时使用。什么是补充公积金?由于一部分企业效益较好,7%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已无法适应这些企业职工的需求,但社会普遍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存在难度,加上企业也愿意做为职工增加这部分福利,故本市有关部门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补充公积金制度。根据《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除政府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申请补充公积金贷款的,不单独签订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而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公积金还贷须提供的材料1、由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由提取人填写的《公积金(补充)提取申请书》3、提取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关系证明4、借款合同或原还款凭证一、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若有共同还贷人,还需提供参与还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方(参与还贷人)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二、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城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根据《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除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通俗地说,补充公积金就是公司愿意为员工在交足普通公积金比例后,再出一笔钱用于公积金,员工自己也要同比例交。这是福利,不是每个公司都愿意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上海市对于补充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1、上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为例所需申请条件如下,你可以自己判断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2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2、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如下表: 首次购买或第二次购买改善型住房 第二次购买 1个贷款人 2个贷款人*1个贷款人 2个贷款人*缴纳基本公积金 30万 60万 20万 40万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10万 20万 10万 20万合 计 40万 80万 30万 60万备注:*2个贷款人皆正常缴纳补充公积金申请方式:见参考资料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可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二、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是否可以有选择性地为部分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一致。
6,现在上海所有企业是不是一定要加住房公积金
是的。所有企业都必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但是农村户口的职工可以不交。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违反了国家法规,可以到单位所在区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反映以寻求帮助。 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已经明确,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关于缴存比例也有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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