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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是怎样规定旷工的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1.《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二、对辞退员工(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除名)的赔偿(即经济补偿)《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所以,员工因旷工而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赔偿)。补充:那样不能算的。。。但是要注意还有其他限制条款的。追问:因员工在其岗位未能胜任故公司给予调岗。员工并为按照公司规定到岗报到,无故旷工数天,公司是否可按照规定给予处分?回答:

劳动法是怎样规定旷工的

2,关于员工旷工问题

  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经过劳动局审核的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签名认可的,那么,即使该员工于第四天上交辞职报告已为时已晚,一定按自离进行处理。   自离之后,他依然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但估计会被扣除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至于他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点,可以向劳动局进行申诉,以便申请拿到前面因未签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辞职信要提前一个月交,中间还要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三天就是自离!
首先按照劳动法规定:自员工入职1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工厂就已经违反劳动法是要赔偿员工的损失的,既然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雇佣关系,所以员工有权随时辞职
同意他辞职或按照自动离职都可以的,其实都是他个人行为的,那样公司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的期限也没有超出6个月,他想得到补偿很难!
员工如果严重违反厂劳动纪律,厂方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应得的工资,还有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工作期间的两倍工资赔偿,如果因为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关于员工旷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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