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是第二代,祖孙是第三代,第1059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根据我国-1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第一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我国 婚姻法 第七条规定什么是性义务法律从未规定夫妻之间存在性义务。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互相抚养的义务和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不存在所谓的性义务,更不可能在法律上规定这种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8条,夫妻平等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第1059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2、根据我国《 婚姻法》,下列哪些亲属间禁止结婚(根据我国-1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第一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上下代亲属;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的概念,是指与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血亲。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的,即一代算一代,直系血亲中,一代算自己,然后上下数下一代。父母子女是第二代,祖孙是第三代,旁系血亲中,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堂兄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姨、侄儿、来自祖父母的侄儿,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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